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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CN 3.15投诉跟踪报道(3)
广州花都的许先生于2007年12月将自己的太平洋信用卡结算并注销,却连续三个月收到催款通知。面对这莫名其妙的28.09元“欠款”,许先生左右为难,不交吧,怕会影响银行信誉度,交钱吧,好像咽不下这口气。虽然许先生向银行多次投诉,但未被告知明确的处理方法。
使用不方便注销信用卡
2006年8月,许先生在花都区交通银行网点办理了一张交通银行的太平洋信用卡,但由于网点较少,到银行办理业务不方便,2007年9月快到期时,许先生决定取消这张信用卡。
“当时到柜台去取消时,银行工作人员说没有销户的表格,让我直接打热线电话就可以办理。”许先生说。但后来当他打通银行热线电话办理取消时,银行的电话服务人员却说一定要到柜台办理。
无奈之下,许先生拖到2007年12月底再次到柜台去要求销户,在算清并还清欠款后,银行工作人员告知许先生已销户成功,并要求其把卡自己处理掉。但过了没多久许先生接到银行的电话,以减免他信用卡年费为条件让其不要销户,当时他就委婉拒绝了。
注销卡后收到催款通知
2007年12月和2008年1月,许先生却连续二个月收到交通银行寄的催款通知。充满疑问的许先生打银行的热线询问究竟,“他们并没解释是什么原因造成的,只是要我去缴清欠款。”由于担心缴清当月欠款后,次个月银行会继续寄催款通知,许先生并没有理会这笔“欠款”。 银行未作出明确处理
据许先生介绍,银行寄给他1月份的催款通知上面注明欠款17.97+滞纳金10+利息0.12总共是28.09元,并且上面注明冻结了他的信用卡。
许先生表示,他一直是很讲信用的人,从来没出现过这种情况,他更不想因为这20多元的欠款影响他的信用。出于对自身权利的维护,他向315反映了其情况,希望能解决他的问题,,同时他也希望315能够去促使各商业银行加强对客户的服务意识,为广大的消费者营造一个良好的消费环境。 直到今天21CN再次联系到许先生,许先生刚刚接到3月份的催款单,但银行那方面还没有作出明确的处理。
21CN采访部 文/廖建敏
(编辑:敏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