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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CN 3.15投诉跟踪报道(7)
广州的林先生在国美商场购买的家庭式豆浆机,使用两个月后就发生故障。在送修过程中两次被国美拒绝,“产品出现问题,责任在厂家身上,请找厂家解决”是拒绝理由之一,使得林先生质疑国美售后服务不力。
国美两次拒绝保修
事情源于林先生购买的家庭式豆浆机,在正常使用两个月后,就停止工作了。于是林先生向国美商场提出了保修的要求。但是国美的工作人员却拒绝了这一要求。理由是,林先生不能出示有效的发票,他们无法给林先生进行保修。
于是,隔天林先生找到了发票后,又来到了国美商场。但是,这次又被拒绝了保修的要求。理由是产品出现问题,责任在厂家身上。所以林先生的豆浆机,需要找到厂家的维修点,才能进行保修。
由于两次保修的要求都遭到拒绝,于是林先生就向商场的相关部门投诉了此事,并要求商场立即对此作出解决。
而这在林先生接受21CN的采访时,商场也已经作出了解决,给林先生更换了一台全新的豆浆机。
销售商拒修违反法律规定
尽管事情最后都得到了解决,但林先生对国美的售后服务态度,尤其国美第二次拒修感到不满。林先生称自己根本就不知道该豆浆机的厂家维修点在哪里,如果厂家的维修点设在北京或者根本没有维修点,那林先生的豆浆机将会陷入修与不修的困境。而重点是,就算厂家在广州设有维修点,但寻找维修点时所花费的路费和时间又有谁来赔偿?
货虽已出门,商家就并非没有责任,国美第二次以厂家责任为由拒绝修理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35条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销售者赔偿后,属于生产者的责任或者属于向销售者提供商品的其他销售者的责任的,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或者其他销售者追偿。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因商品缺陷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销售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追偿。消费者在接受服务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服务者要求赔偿。”
当消费者遇到商品质量问题时,应当有自我保护意识,不能让厂家和经营者互相推搪,要依据相应的法律法规,切实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1CN采访部 文/陈方欢
(编辑:敏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