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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股力量反垄断
2006年11月1日,“反三峡旅游垄断联盟”成立,呼吁打破三峡道路封锁和旅游垄断,纠正三峡旅游公司的土地违法行为,维护三峡地区土地市场的经济秩序和法律秩序。
该联盟的倡议,很快得到宜昌新世纪国旅、锦绣三峡、阳光旅行、鹏程运输、中堡岛旅游等几家深受垄断所害的旅行社的积极响应。
“我们希望能在票价优惠、道路通行等方面,跟三峡旅游公司享受平等的待遇。”宜昌新世纪国旅联系人梅龙说。
随即,民间和业界发出的呼声,得到全国人大代表的支持。
今年3月初,全国人大代表彭富春等多位代表委员在“两会”上质疑三峡旅游垄断。
3月16日,由北京大学的反垄断法专家盛杰民教授发起,联合12位经济法学界知名学者,署名向国务院领导上书。
信中提到,在当今全球经济一体化的时代,为吸引游客发展经济,很多国家连国界的概念都淡化了。三峡旅游公司为了极少数人的利益,对本是无国界的旅游和交通运输产业,采取截然相反的做法,仍然利用三峡专用公路封闭管理,强行收费,垄断经营道路运输和三峡大坝旅游,违反了国家法律法规,严重影响了三峡区域社会经济发展,并导致了坝区周边产业生态环境严重恶化。特此建议:开放三峡对外公路和实行三峡大坝免费参观。
4月10日,国务院信访办回复,“信件已转交到温家宝总理处。”独家经营之辩
“我们是独家经营,不是垄断。”针对外界纷纷扬扬的“垄断”指责,三峡旅游公司市场部经理助理徐挺公开表示。
宜昌市旅游主管部门有关人士也认为,“三峡旅游市场不存在垄断。目前坝区旅游市场出现了一些矛盾,根源在于不同的利益诉求,导致缺乏统一的规划和良好的竞争与合作关系。”
“我不认同这一观点。”许龙愤愤不平地说。
据了解,独家经营,在法律上是一个中性概念。在我国,只有烟草、食用盐等行业通过国家授权,取得了合法的独家经营资格。
武汉大学法学副教授孙晋告诉记者:“三峡旅游本来就是一个竞争性的市场,在三峡旅游没成立之前,市场就存在并呈现自由竞争的态势。三峡旅游在没有国家授权的情况下,自认为是独家经营,而不是垄断,是一件很不严肃的事情。”
孙晋认为,三峡总公司尽管享有国务院授予的一定的市场权力,但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将专用公路的专营权给予三峡旅游公司,后者通过垄断专用公路经营权拥有垄断的市场地位。“致使用国有资产建成的公用设施,成了一个集团寻租、谋利的工具。”
“那么,三峡旅游究竟算不算垄断呢”,孙晋认为,一是看它是否存在瓶颈垄断,二看它是否剥削性滥用。前一种形式是拥有市场支配地位的企业,将竞争对手逐出市场,利用其掌握的瓶颈性质的基础设施和网络,来控制其它同业竞争者的经营活动;后一种则是向包括供应者、顾客、游客等最终消费者在内的交易相对方索取不合理的垄断高价。
孙晋认为,三峡旅游不是独家经营,而是典型的垄断。
拷贝伊泰普
三峡工程总投资1800亿元,相当于目前每个中国人平均为它投入近65元人民币。因此,12名学者认为:三峡大坝建成后作为人造景观应免费对游客开放,“而不应该收取全国人民105元的高额参观门票费。”
三峡旅游公司某高层则认为,长城、故宫都要收费,三峡大坝当然也应当收费。
“长城和故宫等游览收费不是三峡大坝旅游收费的参照依据”,有人士指出。
据2002年10月28日由全国人大通过的《文物保护法》第一条规定,长城和故宫属国家的文物古迹;第十条规定:国有博物馆、纪念馆、文物保护单位等的事业性收入,专门用于文物保护。
而三峡大坝参观收费,是以盈利为目的的企业经营行为,显然不具备可比性。
“美国连白宫和国会山都向游客免费开放,三峡大坝为什么不能免费参观?”孙晋质疑。
桂慧樵认为,世界著名的巴西伊泰普水电站通过免费参观的方式,吸引游客到大坝所在区域旅游,发展当地经济的做法,值得三峡借鉴学习。
据介绍,伊泰普电站的水电博物馆、工程电影院以及大坝电站参观实行全部免费,就连给游客提供的观光豪华大巴也是完全免费的。这种做法,使得自身拥有瀑布旅游资源的临坝城市伊瓜苏由一个原来只有3万多人的偏远边陲小镇,发展成为人口达到25万的世界著名旅游城市。每年接待游客700多万人次,其中绝大部分是国外游客,每年旅游收入约合人民币80多亿元。
日前,三峡总公司公开承诺,在2008年底三峡工程竣工后,将向社会车辆全面开放三峡专用公路。但目前,专用公路仍将实行封闭管理。
三峡旅游公司垄断经营道路运输和三峡大坝旅游,违反了国家法律法规,严重影响了三峡区域社会经济发展。
(本文来源:金融界 作者:项俊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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