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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以来,由广东省倡导并得到福建、江西、湖南、广西、海南、四川、贵州、云南等八省(区)政府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积极响应和大力推动的泛珠三角区域合作(即“9+2”)已经引起了相关地区社会各界的普遍关注,得到了广泛赞同。在中央的指导下,在国家有关部门的支持下,经过“9+2”政府的共同努力,泛珠三角区域合作初显成效,整体上呈稳步推进的态势。
泛珠三角包括东部、中部、西部省(区)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占全国面积的1/5、人口1/3强、经济总量占全国的比重超过1/3(不含港澳)。长期以来,泛珠三角区域内的经济交往源远流长,各具特色,相得益彰。
泛珠三角区域合作与发展论坛是推动泛珠三角区域合作的重要平台和组成部分,发端于福建、江西、湖南、广东、广西、海南、四川、贵州、云南九省(区)发展改革委主任联席会议并得到“9+2”政府的一致认同,由九省(区)人民政府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共同主办。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商务部、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担任论坛指导单位。
论坛旨在面向21世纪,迎接中国加入WTO后的国际竞争,抓住中国内地与香港、澳门建立更紧密的经贸安排和建立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重大机遇,交流各地经济发展的情况,总结区域合作的经验,研讨今后的发展思路,探索省(区)际可能加强合作的领域和方式方法,增强区域整体竞争能力。
首届论坛于2004年6月1日-3日举行,以“合作发展,共创未来”为主题,在香港、澳门、广州三地举办。“9+2”政府领导人将在论坛闭幕式上共同签署《泛珠三角区域合作框架协议》。按照“联合主办、轮流承办”的形式, 论坛原则上每年举办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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