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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以来,小偷小摸成为困扰社会治安的一大难题。由于涉及金额较小,情节轻微,不构成犯罪,即便小偷被当场抓获,公安部门也只能对其进行治安拘留处理,加以批评教育。许多小偷是一放出来就又开始作案,甚至是变本加厉地想要捞回损失。因此,长期以来一直是治标不治本。
在这种情况下,将小偷头像公 示于众的做法可以说是剑走偏锋,不失为一次有益的尝试。它将小偷小摸的丑恶行径暴露于众目睽睽之下,令其难以存活下去。此举有望最大限度减少,直至消除小偷小摸行为。
要想解决小偷问题,首先得突出一个“防”字。小偷之所以能够屡屡得逞,很大程度上跟市民防范意识淡薄有关。公交车上及站台附近由于人流量较大,是小偷经常出没的场所,“谨防小偷”告示正好为来往附近的市民提了个醒,让他们从思想上重视起来,有意识地保护好随身财物。
由于小偷和其他市民混在一起,作案时比较隐蔽,人们并不知道该防范哪些人。对所有人都加以防范,既不现实,又会造成人人自危的紧张气氛。将在该车站频繁活动的小偷头像张贴出来,市民可以认清其本来面目,更有针对性地去加以防范,当下次遇到时保持警觉,使小偷难以下手。
这样一来,对于那些“榜上有名”的小偷而言,由于市民提高警惕,注意防范,其作案风险和难度都大大增加,他们便很可能不敢下手或难以下手。而对于另外一些小偷来说,公示也能起到杀一儆百的震慑作用。由于害怕落得同样的下场,他们在作案之前便会产生激烈的心理斗争,有的就会悬崖勒马,打消邪念。因此,小偷头像公示也许能够有效避免偷窃行为的发生,使小偷们的偷窃想法不能付诸实践。
小偷小摸看似小问题,实则不然。许多罪犯都是从最初的小偷小摸行为逐步升级,在犯罪的道路上越滑越远,直到酿成大错。从某种意义上讲,小偷头像公示还能起到治病救人的作用。市民的防范和道德的谴责,好比当头棒喝,也许许多尚未完全堕落的小偷从此良心发现,金盆洗手,浪子回头。果能如此,此举可谓善莫大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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