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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将颁“禁电令”,专家建议建立报废和回收制度
奥一网讯 广州市政府近期将正式出台广州市范围内(含从化市、增城市)对电动自行车不予登记、不准上路行驶的有关规定。“禁电”消息一经传出,举城震动。
根据央视报道,广州路面上行驶的电动自行车,保守估计约有30万辆。这些车将何去何从?对于已经购买的市民来说,又将如何妥善处置手中的车辆?“禁电”已成定局,谁该为“禁电”带来的损失买单呢?
2007年“禁摩”将至,而广州市政府早早就设立了报废中心,车主可以到该中心办理报废手续,并领取报废补偿金。但对于电动自行车,尽管政府部门明确要禁,但并不能像摩托车一样报废和领取补偿金。有关管理部门的说法是,广州市从来没有放开给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目前广州路面的电动自行车都是非法上路,所以不存在补偿一说。
有学者认为,政府既然做出了一项决策,就理所当然要为这项决策所带来的负面效果负责。政府应该正视“禁电”所遗留下来的问题,处理好各方关系,可以考虑的做法是建立起电动自行车的报废和回收制度。南方都市报 陈捷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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