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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1日的全国英语四六级考试,广州某报却意外地成了大赢家,该报记者协助广州一高校有关部门中止了一起请人代考的作弊事件。更为重要的事,报纸成功地“做”了一条新闻,随着该报道被全国各种媒体广泛地转载,报纸的知名度又将稳稳地提高几分。整个事件的前前后后,该报的表现似乎无可挑剔。但仔细琢磨一下事情的前因后果,笔者总觉得有点不对劲儿。
通过这一事件,报纸提高了知名度,学校也可以借机整肃考风,唯有两名参与作弊的女生要受到严厉的处分,毫无疑问,他们的生活将因此受到长久的影响。这当然是他们咎由自取,他们的胆大妄为理应受到惩罚,这样的结果也提醒当事人和旁观者,任何不诚实的行为都伴随着极大的风险。但是笔者也心存疑惑,为什么非要让事情酿成一个惨痛的教训呢?难道在事先就不能阻止事情的发生吗?从报道来看,记者完全可以通过报料人知晓当事人的电话号码,然后以记者的身份对当事人进行规劝,晓之以情,动之以理,当事人自然不敢冒险作弊。报社固然会由此失去一条好新闻,然而对于那个学生来讲,她可以清清白白地走上工作岗位。然而记者却采取了“请君入瓮”的方式,打了一个漂亮的伏击战。作弊学生,则要背上沉重的包袱迈出走向社会的第一步。作为事先的知情者和可能的阻止者,记者是不是会觉得有点内疚呢?
不可否认,记者在这件事中表现出了高度的的职业精神,这是身为记者之责任所在,无可厚非。但记者的责任是不是就到此为止了呢?我想,记者是一种职业身份,除此之外,记者更是一个人,作为一个人,就应该始终保持对同类的爱心,尤其是对个体的命运和生命的关注与同情,并将这份情感带到职业中,让职业精神充满人文关怀与人性的光辉,而不是过度地沉溺于职业成功,忘记作为一个人应当具有的最基本的情感与判断力。其实媒体多年来也一直在呼唤人文精神,标榜以人为本,但光喊口号是不够的,以人为本需要从细微的言行上做起,人文精神更是需要悲天悯人的情怀。遗憾的是,所谓的职业精神似乎越来越侵蚀了作为普通人的情感。我曾在一个电视节目中看到一位女记者讲述一次成功的采访,她凭着职业敏感,拍摄到了行人违章横穿高速公路被撞身亡的画面。令我惊诧的是,讲到精彩处,她居然露出了得意的笑容。她的笑容没有感染我,反而让我悲哀,对于职业成功过份的陶醉已经让她如此麻木,以致于她意识不到她镜头拍摄到的是一个生命消失的画面。对于这样残缺的职业精神,没有也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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