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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黄信介影响,弃商学法当律师
现年57岁的前台湾领导人陈水扁,用共产党的话来说,原是贫农出身。小时候,家中的米钱、菜钱、小孩上学的注册费都是向亲友借支、告贷而来,家中积欠的债务总是在好多年后才能还清。但陈水扁从小学到大学成绩一直优异。
1969年底,台湾举行“第一届中央民代”增补选举,受着名“党外”人士、已故前民进党主席黄信介竞选演讲的影响,陈水扁决定弃商学法。
“美丽岛”事件发生前,陈一直在做海商法律师,由于才干出众,颇为知名。
为昔日偶像辩护,一举登上政治舞台
所谓“美丽岛”事件,是1979年黄信介、许信良、张俊宏等人办的一本《美丽岛》政论杂志。由于他们在高雄“国际人权日”集会游行时发表演讲,与会3000多名群众情绪激昂,不断高呼“打倒特务统治!”“反对国民党专政!”等口号,并引发暴力冲突,遂被国民党当局逮捕,并控以“为中共统战”和“台独叛乱”罪名。
事件后,张俊雄找上陈水扁,请求其担任黄信介的辩护律师。
陈水扁当时说,他们只是“表达了民主政治主张,居然是犯了‘二条之一’(惩治叛乱条例第二条第一项)唯一死刑的叛乱罪,实在是愤怒极了。”他决定接下案件,他的妻子吴淑珍也鼓励他说,“这是历史大案,如果连这个案子都不敢接,当律师还有什幺用?”
最后审判结果是施明德被判无期徒刑,其他人被判12年以上有期徒刑。
此案后,陈水扁不仅由一个“海商律师”转变为一名“刑事律师”,也开始了他的政治之路。他的台独思想逐渐形成并迅速膨胀。
1980年,陈水扁在为黄天福参选立法委员助选时曾公开提出“台湾前途由台湾民众决定”的“自决言论”。
办政论杂志“诽谤”入狱,人称“台湾第一勇”
1981年11月,他以台北市第一高票当选第四届市议员。自1983年起,陈水扁还先后担任党外杂志《政治家》、《自由时代》和《蓬莱岛》的社长,积极推动组党。
1984年,《蓬莱岛》杂志刊登文章,称东海大学教授冯沪祥(蒋经国的英文秘书)的论文《新马克思主义批判》是“以翻译代替着作”,结果被冯沪祥控告诽谤,从而引发了名噪一时的“七字官司”。现民进党主席苏贞昌正是当时陈水扁的辩护律师。
1986年5月,“蓬莱岛案”宣判,陈水扁等3人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附带民事赔偿200万元新台币。这引起党外激进人士的强烈不满,同时导致党外与国民党原定于6月7日举行的第三次沟通流产。为表示抗议,陈水扁宣布辞去台北市议员职务,拒绝上诉。
1985年9月,陈水扁以“台湾第一勇”获得党外共同推荐,参加台南县长选举,但最终落败。在落选后的谢票过程中,他的妻子吴淑珍遭不明身份的人开一辆大卡车撞倒,导致半身瘫痪。
1986年5月陈出任“党外公政会”台北市分会理事长,并参加了要求当局解除军事戒严统治的“五·一九绿色行动”。
美丽岛案中担任律师慷慨陈词的陈水扁
此时,党外除了继续推动组党外,还开始把发展方向转到一连串的街头抗争中。1986年6月9日,党外组织在台北议会大厦前集会,为陈水扁举行“入狱欢送会 ”。会后,陈水扁等人本来想步行到法院以示抗议,但遭到警察阻拦,党外人士随即在市议会门口静坐,与警方对峙17个小时。直到次日凌晨,陈水扁等人才做出让步。
6月,陈因“蓬莱岛案”被判入狱8个月,同年9月28日民进党宣告成立。
1986年9月28日,民主进步党(简称民进党)成立。同年年底,吴淑珍“代夫出征”,竞选“立委”获胜。1987年2月,陈水扁出狱担任吴淑珍的“特别助理”,并在“立法院”率先成立了第一个“国会议员”专属办公室。他还成立了基金会,并重操旧业做起了律师。
(编辑:无花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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