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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楚人失弓,楚人得之
我想,说一个人是“汉奸”,是对他立场的判定,即他损害中国和中国人民的利益的动机是为了个人的利益或者其他卑劣的原因。所以,我们攻击一个人是“汉奸”,应当是对他的动机有了充分的判断,而不是由于其他任何原因。我所能想到的,有如下几点:
一,不能仅仅因为一个人的作为损害了中国的利益就说他是“汉奸”。世无完人,任何人都会出错,如果是“楚人失弓,楚人得之”,也还罢了,如果因此损害到了国家的利益,那也不能就指他为“汉奸”,否则的话,上至国家领导,下至普通留学生,没有一个不是“汉奸”。谁敢保证说自己从没有犯过错误,没有损坏过中国人的形象?不是说“好心办坏事”就不能责备,只是我们应当责备的是坏事的原因,而不是非把好心硬说成坏心。除非能有充分的证据证明他是为了自己卑劣的动机而故意损害中国的利益,否则“汉奸”的帽子要慎祭。
二,不能仅仅根据一个人的言论就说他是“汉奸”。人的思想差异之大,有如星球爆炸后的尘埃轨迹,满天飞逸,且越行越远。从同一个立场出发,不同的人可以得出完全相反的结论。从某些人的逻辑来看,别人得出那样的结论,只能倒推出此人是站在卖国的立场;而其实这样的倒推,往往只说明了这些人自己思想的狭隘。爱国不是只有一个方式,一种思想。把和自己的“爱国观点”不同的人打为“汉奸”,一来是对别人心理的(往往是出于不耐烦的)武断猜测,二来相当于剥夺了别人的爱国权,三来,我坚信,所有的人只能用同一种方式爱国,是极其危险的。
三,不能仅仅根据一个人的行为就说他是“汉奸”。理由完全同上。可以支持的例子我们已经看到了,就是张自忠出任平津沦陷后的北平市长。需要再多说几句的是:行为不同于言论,是会带来直接后果的。所以人们有时可以容忍不同的言论,但对于不能认同的行为,容忍度就差得多 。可是,你所认为的“铁定卖国”的行为,也许别人是为了“爱国”的动机才做的。
总之,“汉奸”是“动机罪”。给人的动机定罪,就要找到他动机卑劣的证据,而不是去抓“行为罪”、“言论罪”或“思想罪”。抗日战争时的中国,确实处在亡国的危险之下,那时舆论的过激,虽然也造成很多不好的后果,但还情有可原,日本侵略者在这方面的罪责不容推卸。可到了今天,我们还在用同样的标准到处苛求同胞,就真可谓“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了。
盖我们的社会舆论总觉得,一个人的行为言论思想,皆不足道,重要的是道德,所谓“太上立德,其次立言,其次立功”是也。所以舆论对一个人的评判,怎么说他做事带来的不好后果、说话犯了错误、思想荒谬不堪,都是不够份量的,非得把这一评判带到道德领域里去,才能彻底将他一笔勾倒。同理,要夸奖一个人,说他做了什么好事是不够的,一定要因此发现出他的优秀道德品质,才算是真正的褒扬。
这其中的荒谬,在于把本属于德、言、功不同的领域的评价混同起来了。我们似乎总有一种要把人的评价“一刀切”的倾向,要么言好功好德也好,言语大放卫星,行为无私奉献,思想(实为道德)处处闪光;要么言坏功坏德也坏,说了几句实话,做事特立独行,立刻就是觉悟低下、道德败坏了。
结果,中国的社会舆论对于人物在道德标准方面的评价,往往极为苛刻。对于人的错误,动辄能以主流道德标准上纲上线,追究到内心的根源里去;而赞誉之词,只给死人和当权的人。早在两千年前,冯唐就对汉文帝说:“陛下法太明,赏太轻,罚太重。”其实何止皇家的法典如此,我们的思想也是如此(这两者的关系,颇堪深思)。舆论高擎着宛如照妖镜一般发出万丈光芒的道德标准,对人的言行举止乃至思想一一甄别,略有出入,立即打为异端,贬为败类;而到需要“赏”时,闹剧便顶着“正剧”的名目,严肃地上演。
回顾历史时,人们往往只是惊诧于那个道德标准的可笑,却不能觉察到我们自己的可笑。经历了那样的岁月的人们,在主流道德标准蜂腰轻轻一扭换了个面目重新粉墨登场时,竟然好像全然忘记了曾经刻骨铭心的教训。我们又义愤填膺地开始骂起了“汉奸”,仅仅因为那个人说了几句外国的好话,或者提倡实行外国的政治制度。我们又趋之若鹜地拜倒在“爱国”的冠冕下,无论那只是几句豪言壮语,还是把国疮形容为艳如桃李。谁说“文化大革命”不会再来?当一个新的叫做“精神大爱国”的运动兴起时,谁又会有胆量去抗拒?
我们有个成语叫“前车之覆,后车之鉴”。可当前面刚刚碾过我们的身体的车翻倒在崎岖的路上时,我们却指着那辆车说:这驾车的人太差了(并常常推断出他们的道德也不好),或者,这辆车的构造不对,注定要翻;然后压制下自己被碾的创痛,挤上另一辆车,又在老路上向前疾奔,并且不吝于在车前出现巨坑时,自告奋勇或推下其他人去填,因为这辆车,真的是很漂亮呵。
西方有句话说:“让恺撒的归于恺撒,耶稣的归于耶稣”。恺撒统治着世俗的领域,耶稣统治着灵魂的领域。可我们总要让耶稣统领一切,即使是世俗的作为,也要让灵魂的审判官来审判。恺撒在舆论的笔下沦为耶稣的傀儡,重复着耶稣所唱出的“主旋律”,把世人的功言、事实的真相在道德的准则下重新塑造。同时,这塑造又迅速脸谱化,于是人们又往往根据世俗的言行轻易地推定出一个人的心灵,让恺撒完成了对耶稣的报复。在恺撒和耶稣的争斗中,被碾得粉碎的是人的灵魂和形象。
唐杜牧做<<阿房宫赋>>,在总结了秦历二世乃亡的教训后说:“秦人不暇自哀,而后人哀之。后人哀之,而不鉴之,亦使后人而复哀后人也。”如果我们总是拜倒在主流道德标准之下,被操纵着去做着各种“诛心”之论,改朝换代般地变了个道德标准就以为解决了所有问题,却始终不能有宽容的心态,始终不能学会实事求是,把德、言、功混为一谈,那么,我们今天为以前的荒谬大发感慨,不过是“哀之而不鉴之”,就在不远处,后人已经在等着要“复哀”我们了。
八、结语
最后,关于张自忠的死,我不惮再说一遍,是日本侵略者造成的。舆论的“罚太重”,虽然是“古已有之”了,但在那民族生死存亡的危急关头,确实也难免更为偏激,这些都是应当归罪于日本侵略者。只是对日本侵略者的谴责,当是吾等共识,所以这里少说几句而已。全文写下来,似乎是在说舆论逼死了张自忠,但我要一再强调,是侵略战争导致了这一切。
但是,我仍然认为,如果国人理智应对,本来是可以避免张自忠的早死的。当时,并没有任何人责怪舆论。蒋介石的悼电里说“众谤群疑”、“当世之是非毁誉”,乃至“而犹为全国人士所不谅也”,更多的是对张自忠的褒奖,而不是数落舆论的错误。这是因为当时抗战仍然处在极其艰难的阶段,爱国的民气不能打击。
而到了我们的生存环境大为宽松的今天,我们难道还不应该反省吗?为了那个曾饱受折磨的灵魂,也为了让更多的人不坠入同样的境地。(来源:搜狐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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