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者: 让·克洛德·布罗涅
“一个房间一张床 ,一张床上全家睡。”这是中世纪在穷人中间流行的一句话。一家老小往往住在一间屋子半间床的小茅屋中,根本顾不上隐私。夜晚,父母、孩子、老人挤在一起,共同分享着温暖和流尚在一起的汗水,一旦生病,也共同分享着疾病。在《百则故事》(九世纪)中,张冠李戴的笑料不知有多少,都是由于房间的家具移动了地方而造成的。大学生到城里读书寄宿在城里人的家中,与房东同睡一张床,夜里会突然把女主人或女儿抱在怀里,由于拥挤,发生这种误打误撞又有什么办法呢。
另外,多人共处一室、共睡一床也不只是小老百姓才这样。那时,客栈中最常见的是大通铺,军队营房中住的都是同志(这个词的原意为同室战友)……有钱人家也常邀朝圣者睡在自己卧室里,如富人贝尔纳尔与弗朗索瓦.达西兹同室共眠一夜之后便皈依我主。十三世纪建的麻疯病院或医院中每张病床上都躺着两个、三个甚至四个病人,人在睡觉时为了少占地方,都是头对脚,脚对头地挤在一起。很少有人注意传染病,预防措施基本没有。医院成了传染疾病的病源。虽说麻疯人与其它病人严格分开,但是伤病员、孕妇被邻床病人感染的现象却不少见。至于监狱里,多名囚犯挤在一间牢房里,那就不用说了。如果有人有幸独自享受一间牢房或一张床(往往是犯人自己从家中搬来的!),他必须与大家共享,否则不会在1425年,大夏特莱监狱里特意明文规定禁止牢头在一张床上安置两三个人睡觉。
连当时最有权势的人都得遵守这种陋习。1274年,里昂召开主教会议,格雷古瓦尔十世教皇恢复选举教皇制度,开会期间与会的红衣主教全部安置在一间大厅里,“相互之间没有任何墙体、隔断或挂毯分开”。克莱芒六世(1342—1352)还算大发慈悲,在床与床之间放了扇屏风,但屏风也只是挂一条毯子稍微遮挡一下而已。这些大人物大多数都是上了岁数或体弱多病者,都不希望别人知道自己的病残情况,他们可能是首先考虑卧室应有所忌讳的人。
至于贵族和富人,往往保留着共同使用大厅的原始习惯。国王马克的寝室内睡着王后伊瑟特,他的侄子特利斯坦,一个仆人,还有一个侍从……而且这时他已经怀疑其侄子和王后之间有私情!然而怎么能赶走一个关系如此亲密的亲戚吗?何况他们不睡在一张床上,特利斯坦要想跑到床上亲近伊瑟特还要避开设下的陷阱才行。PERINIS虽说睡在床脚下,但伊瑟特的这个小跟班不会是他们爱情的同谋吧?同样,汝安维尔和路易六世一起参加十字军东征时,连最高贵的骑士也都是同室共眠的。总管大臣睡在汝安维尔的脚头,国王的床安排得任何人都不得靠近、谁也看不见的地方。很明显,完全是为了避嫌,这种避嫌主要是在行动上,而不是为了做给别人看:“这一切是为了避开邪教女人。”
尚帕涅总管大臣就是这样在道德观念上表现出修道式的严厉。从一开始,修士就应该成为节欲行为的见证人。圣 伯努瓦修道院(六世纪)首先施行群居生活。连主教都要遵守这些纪律,如果因身体缘故不能住到主教院中的教士,睡觉时必须有“同志”的陪伴。
中世纪,群居生活特别普遍,看一看汝安维尔对伯朗士.德.加斯蒂耶所表示的不满就知道了,她竟然强迫王儿和王妃分居。母后为了传宗接代之必需有时也允许小两口共度良宵,除此之外,这对年青人要想亲热一番,就得买通王宫掌门官了。不过母性的嫉妒并没阻止圣路易子孙满堂。
那时人们可以在床上做任何事情,包括听弥撒。据记载,汝安维尔陛下发高烧时,就把神父召到房间来做弥撒。没想到神父也发高烧,圣事没做就晕倒了。
在住房拥挤的情况下,我们发现在修道院中还能见到一些忌讳,这比世俗社会的文明早了几个世纪。很早以前,人们就指责提倡节欲而不提倡分居的修道院同性恋泛滥成灾。圣 伯努瓦.修道院碰到了同样的问题,所以院规要求自己的信徒施行群居生活,同时并没忘记明确规定不许同床共眠,这与当时的习惯大不一样,后来的院规全都照搬。寝室中整夜蜡烛长明,修士们合衣而眠,腰间还要束一条腰带。对此,圣伊尔德加尔德有清晰的描述:修士穿一件衬衣,腰间系一条带子或一根绳子,“以便身上的衣服不会裂开而露出肌肤”。理由相当冠冕堂皇。实际是,是因为据圣经所说,医学认为男性精液在腰间形成。而腰带可以防止遗精,避免夜晚的污染。 (续下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