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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业狂人、原广州日报社长黎元江的红与黑

2008-05-06 10:24:43  南方人物周刊 | 发表评论(0) | 正文背景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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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闻生意人

  黎元江能够带领广州日报闯出一条报业改革之路,不单在新闻业务上,在报纸的经营管理上更是开创了中国报业的一片独到天地。曾经在他身边工作的一位报纸中层给他的定义是——“新闻生意人,他首先是一个商人,然后再是传媒人,但他又把两者结合得很好。”

  在黎元江时代,广州日报开创了报纸连锁店模式,并率先实现自办发行。

  在发行上,他甚至会发动全体员工齐上阵,到广州各大住宅小区逐家逐户地搞推销,被称为“洗楼”。

  当时广州最为火爆的报纸是《羊城晚报》,甚至到了要登广告都要推后若干周的地步。黎元江瞄准这一点,迅速扩版,把别人没办法刊登的广告拉入自己怀中。

  广州日报此时还大举进军房地产,利用自身资金储备,和一些要从市区搬迁至郊区的企业达成交易,以资金换地皮,使得广州日报报业集团成为广州大房地产商之一。比如早年他们曾在闹市区得到一块地,盖了19层的大楼,光靠卖掉底层的商业用房就赚回了投资,另外还剩几千平米的大面积可供自己使用。

  此时的广州日报社面积并不大,黎元江开始了自己把新广州日报建设成“地标”的宏大设想,他的理由是——只要我们像纽约时报那样在时代广场旁拥有了自己的地盘,广州其他媒体就很难再制造困难。

1996年7月,时任广州日报社长的黎元江在印刷厂查看刚印出来的报纸 图 方迎忠

  只是未等到这一设想成立,他就已经失去了自由。

  回首当年辉煌,狱中的黎给自己的定位是“起了25%的作用”——“我大胆地给自己抬高一点。就是说,我在,可以带动报纸前进,从这个意义上讲我的功劳是一半;我不在,报纸照样发展,所以我不能占一半,只能说是一半的一半。”

  罪与罚

  报业枭雄黎元江命运戛然而变,令传媒界人士扼腕叹息。

  其实早在广州日报狂飙突进之时,就已埋下了若干伏笔。强势的黎元江在报社内根本听不进不同的声音,唯我独尊的状态让他渐渐失去了理性的判断,而党报这种既带有政府机关色彩、又有企业本质的组织形态,又很难让外界监督这位老总。

  知名报人李大同在《冰点故事》中曾提到了当年黎的一个举动。他去采访广州的报业竞争,广州日报给了李大同两份不同的材料,一份是1997年年收入16亿元,另一份是1997年每秒钟收入70元。李大同换算下来是23亿元,当他拿着这两组数据来询问黎时,黎无话可说。

  知名媒介管理研究者、经济日报研究部副主任曹鹏对黎元江有着多年的观察,他的博士论文就是以广州日报为基础撰写的中国报业集团发展研究。

  曹鹏对黎的判定是——“体制的牺牲品”。在他看来,黎与何向芹的悲剧不是单纯个人原因,更大程度上是体制性牺牲品,因为广州日报报业集团广告收入连续多年雄踞国内报业榜首,俨然已是一个大型公司。当媒介机构的产值利润接近甚至超过很多大型企业时,如果再不按企业的模式进行管理,就会造成体制性的错位。

  2002年1月,广州日报总编辑何向芹被“双规”。

  就在何被双规前一天,黎元江显得焦躁不安,在那一天里,黎先去从化为农民送温暖,然后带着一大批报社骨干去了广州北二环,指着正在建设的道路要求记者必须提前介入报道,一定要扑下去,长期关注,因为这是广州人所关心的。接着又去了番禺等广州各个地区,每到一处就给这些业务骨干指出哪些事情是一定要跟进的。同行的人们都很诧异他的表现,因为黎明显有一种急不可待的情绪。

  事后有记者回忆起这段往事,才理解了黎的心情,他已经预感到自己或许会出事,种种安排带有一种托孤的心态。

  曹鹏见证了黎元江最后的亮相:2001年12月,黎与何向芹高姿态参加央视《对话》节目,曹鹏问了总编辑何向芹一个问题:宣传部长黎元江是否还在广州日报拿工资。何给予了25万元一年的肯定回答。

  黎元江和某些国企负责人犯罪有着相似之处:都是企业的创始人以个人超强能力,借助时势,把组织做大做强,但在这个过程中,没有完善的制约监督机制,个人迷失了方向,在经济和作风问题上没能控制住自己,终于东窗事发。

  从这个意义上说,黎元江和云南红塔集团的褚时健殊途同归。

  在案件审判后,黎元江在表示愿意接受组织上给予的任何处罚的同时,提出了一个耐人寻味的要求:由于其家庭具有癌症家族病史,父母兄长都因患癌动过手术或业已去世,他认定自己的时日也不会太多,“惟一能做的是再做点著述工作,我从本科到博士生攻读的都是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史,这个专业目前在中国人才已不多了。我手头正在做《社会主义400年》第三卷,这一卷内容比前两卷更重要……希望给予从宽处理。”

  2007年9月,囚犯黎元江再一次引来外界关注。正在四会监狱服刑的黎元江在狱中获得了中国人民大学博士结业证书。这是广东监狱系统自1949年建监以来首例。他的结业论文《经济全球化与中国报业跨国化》获导师高度评价。

  此前他曾表示自己的一生就跟报纸拴在一起了,一直到死,也会拴在一起。不一定能够再做所谓报业的领导人,但是可以做一个很有能力的骨干。

  正在服刑的黎元江说自己不能不想两样东西:一个不可以不想《广州日报》,另一个就是儿子,儿子的成长历程是没有办法挽回的,真希望儿子永远是13岁(黎入狱时儿子的年龄)。

  事发之前,曾经有记者问黎,是否有可能将广东的三大报业集团合并。黎马上回答这是个“非常浪漫大胆的设想”,但如果上级有这一考虑并成立合并小组的话,“我会主动请缨担任合并小组组长。”

  八年后才能获得自由的黎元江在监狱里用散文一样的语言对自己做了总结:“在市场经济的汪洋大海中,驾驶一艘比较大的船,我是船长,本来要开向胜利彼岸的,结果因为自己的主观原因,让浪潮一个浪把我打下水了。我现在是在水里游泳,但是我相信有一天我还会爬上另外一艘船继续前进吧,我不会淹死。原来那艘船继续前进,我跟不上,但将来还有一些后面的小船跟上来,我想爬上那些小船继续走吧……”

[编辑:云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