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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乱——用“重典”还是“仁政”
2006-06-26 11:52:11 21CN综合

“乱世重典”与“以好人为本”的悖论

  首先,“街头乱象用重典”的提法不符合法治精神,严格执法本应是法治的一贯原则,不能因人、因事、因时而倚轻或倚重,“乱世重典”与“法不责众”永远是无法自圆其说的悖论;其次,撇开“典”的轻重不论,以法律法规等强制性规范来框定人们的行为,这固然是高效的社会控制方式,但法律不是万金油,街头治安单单靠刚性法制的力量貌似强悍、实则软弱,道德、舆论、教育等合力作用也许比重典更治本吧。 [全文]

人人都有流浪的权利 政府理应全力救济

社论 南方都市报

  近日,钟南山院士在接受采访时提出“恢复收容无业游民”,一时惊起不小波澜。由于钟院士这个观点是在自己被抢后表达的,因此这种诉求更应该被视作一种“受害者陈述”。然而,作为公众人物,尽管钟院士声明自己只是“作为广州的普通市民”来表达意见,而且说的可能是“外行话”,但是仍有不少“内行”人士出来跟风,更有所谓“法学教授”呼吁“让这项充满人性的行政法规(收容制度)发挥作用”。  

  对于这个明显具有族群隔离倾向的收容制度,已完全丧失正当性和合法性。在孙志刚事件之后,公众已经有了共识,祖国必定是可以自由行走的疆土。至于收容所,除非变成穷人救济所,才可能真正救济社会。而将流浪者当作“潜在犯罪者”予以羁押遣返,既有违于一个文明社会的公德,更有违于法的精神。当某个地方饱受贪污之苦时,我们是否会以“官员都是潜在贪污犯”将所有官员都遣返原籍,继而废除整个文官制度呢?

  孟德斯鸠有言,“在民法慈母般的眼神中,每个人就是整个国家”。简而言之,法律必须要像慈母一般维护所有国民的利益,即使是那些罪大恶极者,在法庭上同样要有被辩护的权利。有意思的是,网上所谓“民意调查”显示,有六成以上的网民赞同“恢复收容无业游民”。显然,这种“民意调查”并不能为恢复“这项充满人性的行政法规”提供任何合法性基础,因为绝大多数被指危害社会的无业游民、潜在的被收容对象并没有机会参与这场投票运动。作为平等的权利主体,他们没有机会表达自己的心声。

  应该说,所谓“偷窃与抢劫的人,和城市流浪人员只有一水之隔”,并非完全错误,问题在于“偷窃与抢劫的人”,并非只与城市流浪人员“有一水之隔”。在法律面前,我们每个人其实都是“潜在的犯罪者”,而我们真正要思考的是,究竟是怎样一种力量将这些原本善良本分的人推向了“犯罪河岸”。

  所谓“城市流浪人员”,通常被称作“无业游民”。认真说来,他们不过是些“因为没有职业而四处游荡的公民”。显然,“无业游民”之“可能危害社会”,并不在于“游荡”,而在于“无业”。进一步说,“无业”不是无业者的罪,倘使“无业游民”“有罪”,那么真正“有罪”的应是社会意义上的“无业”,而非公民意义上的“游民”。因此,只有根治“无业”才能真正根治“游民”给社会带来的潜在危害。

  不可否认,人人都有流浪与迁徙的权利。一个开放社会的成长,更有赖于这种走遍万水千山的流浪,有赖于不同族群之间滴水穿石的迁徙与融合。倘使流浪是一种潜在的罪行,那么我们就有必要禁止一切形式的旅游,甚至连山野里的蒲公英都要被收容起来。

  如果我们尊重法律,就不应该忘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一最基本的法的精神。如美国思想家尼布尔所说,“人有不公正的倾向,民主成为必要;人有公正的倾向,民主成为可能”。同样,法律之所以被规制,就在于人既有恶的本性,也有善的本性——人有“潜在的恶”的一面,所以法律成为必要,人有“潜在的善”的一面,所以法律才成为可能。然而,本着人人平等的原则,我们绝不可以依据一个人是否“流浪”或“无业”而做出“好人”或者“坏人”的推定。否则,我们的法律就会变相地沦落为“血统论”或“阶级论”。

  政府当以服务民众而存在。不可否认,眼下流浪在城市中的“无业群体”,绝大多数是“失业群体”,毕竟勤劳是中国人的美德,绝大多数底层民众更无好逸恶劳的恶习。因此,面对无业者,政府理应尽一切可能救济他们,而非通过收容变相惩罚他们,灭绝那些到城里讨生活的人的最后希望。如果政府不能保证人人都有称心的工作与合理的报酬,又有什么理由反对失业者在城市继续流浪、寻找生机?倘使我们赞成恢复收容游民的旧制度,那么我们的法律法规岂不是要再次把弱势群体抛弃?

重典是否能治乱?钟南山呼吁恢复收容

  对收容制度作过深入调查的一位记者也反对钟南山与许向阳的观点。他以自己的调查表明,过去的收容制度并非真能达到收容游民的目的。因为真正的游民因为没钱可罚,一些牟利的收容机构并不乐于收容。相反,在他曾调查过的被收容者中,70%以上是有正当职业的。收容制度的负面后果已远大于正面功能,所以应当废止。   [全文]

“钟南山被抢破案神速”引发网友质疑

  如果我们的警察同志对所有公民的合法财产被抢劫都能如此重视,就算不能“破案神速”,是否至少大多也可以破案呢?值得一说的是,为了查钟南山的电脑,“警方却意外查获了被抢手机83部、手提电脑28部,据说已经有部分找到了事主”――看,这么多被抢的市民都托了钟南山被抢的福,警察难道主要是“为名人服务”,顺便也“服务”于人民吗?    [全文]

不要再数落钟南山院士了

  按照一名医生的思维去这样想:最简单不过的是,如同中医用“望闻问切”的传统手段,凭经验而不是凭实证,先将人分成“有病的”和“没病的”两类,再采取防控“非典”那样严格的隔离措施,庶几就可以治病救人了——所以将广州街头那些蓬头垢面怎么看着都不顺眼的游民先当成坏人隔离收容起来,就可以算得上以手提笔记本电脑的“好人”们为本了。   [全文]

延伸阅读:天赋人权,个人权利高于“国家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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