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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月花”号登上北美大陆,就是一群互不相识的人通过一定规则来管理自己,这就是美国的民主开国精神。今天中国新建商品住宅区中的业主,恰恰有了“五月花”号的环境。
在城市居住社区试行民主,是执政党领导下正确的政治安排。其实,早在1989年底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就已设计好了社区民主自治的制度框架,但那时居民还不像今天这样普遍拥有私有房产和大量共有财产权益。而2003年的《物业管理条律》更细化了共有财产的自主治理模式。
舒可心指出:虽然北京目前只有25%的小区建立了业委会,但这主要是因为大家还没有完全意识到自己的权利,还不相信机会真的在自己手中,还不习惯共同决策,还不能有效把握自治组织的运作方法。但是,发展商、物业乃至政府基层部门对业主共有财产权利的侵犯,将不断激起业主靠法定程序维护合法权利的愿望。
自主选择的过程就是快乐
“财产权利意识的觉醒必然带来政治权利意识的觉醒。”
由于居民的富裕,特别是购买房产的业主群体产生,导致居民对政府服务的特殊需求和政府实际供给能力的矛盾的产生。这种矛盾,导致一部分居民的自主治理的原动力的激发;同时,由于社会贫富差距加大,出现的社会公共资源分配的不公平,导致公共资源分配收益群体和有效的供给的矛盾产生。这种矛盾,导致一部分居民在基层公共资源分配方面产生参与甚至自主治理的原动力。
舒可心说,现在很多社区内,业主精神生活热点已是竞选业委会委员乃至主任了。其实,民主不是什么意识形态或政治标签,而是日常生活的理念、模式,是一种最常用的处理共有财产、公共事务的方法和工具。
“我觉得最理想的社区主要有两类,第一是皇权的,也是民众普遍习惯的;第二是民主的,是因为民众的平等而产生的。”人民做主不一定都能做出正确选择,但至少实现了多数人的选择,大家在选择过程中享受快乐,大家都有权利试一试。
舒可心认为,在新建商品房住宅社区中,类似原单位大院中领袖人物的缺失,更唤醒了热心公众事务人士的竞选意识;全体业主定期支付所谓“物业管理费”,使业主增强了参与和监督意识,对选出的“领导人”自然以“公仆”对待:干得好就继续干,否则就罢免!
“变化已经开始了!”舒可心指出,只有权利人群体自己协商而不是完全靠强力的政府出来摆公平,才可能实现社会各个利益团体的协商决定,才可能最终实现社会各个利益团体之间的和谐以及社会和政府间的和谐。
本文原标题:每个社区都是一艘“五月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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