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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黄守愚
中国至少一亿人属鸡
——应销毁《新华字典》、控诉出版社
近日传闻新版的小学生使用的《新华字典》将“鸡”解释成“妓女”,此事看似是小事一桩,而实际上隐藏玄机,尤其是看到郭金昌先生的文章之后,又因为杂务繁忙,不得闲暇,我只好简单说几句话了。
一,中国古代崇拜“鸡”崇拜。古代鸟、凤、乌崇拜,都归于鸡崇拜之中,不少民族还是“鸡的传人”。鸡在民间的神威是无所不能的。上古的东方民族中,鸡还是太阳神的象征,“雄鸡一唱天下白”,鸡能上达天庭,叫开太阳,可谓“翰音”。三星堆出土的青铜器中即存在鸡崇拜遗迹。不少民族的民俗文化中,至今还存在鸡崇拜,譬如“鸡血祭”、“鸡血盟”均是鸡崇拜的孳乳。
二,当今的不少民族也崇拜“鸡”。至今哈密维吾尔人仍保留着高昌回鹘人的鸡崇拜,视鸡为具有神力的瑞物。在哈密维吾尔人的春节祭青苗仪式上,全村人视为圣物的那盘青苗中,就插着一只纸剪的公鸡。 譬如苗族、黎族、彝族等民族至今存在鸡崇拜。
三,鸡、吉同。如“抓髻(鸡)娃娃”,鸡则是民间的吉祥物。
四,鸡还能表示男性生殖器的意思。这是中国人渴望生命延续、生殖繁衍的对鸡的生殖崇拜。
五,根据中国的人口总数,至少存在一亿人属“鸡”。如果把“鸡”解释成“妓女”,有人你一个生肖属“鸡”的女孩子,她怎么好意思回答?这是制造新的社会不稳定因素!人为制造社会歧视。
因此,我认为应尽快销毁最新出版的《新华字典》,并控诉某出版社。
来源:博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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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鸡”解释为妓女未尝不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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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典不必过多去避讳或者忌讳某类存在事物。字典是解释文字和词汇的,职责就是详细的解释其含义。不论事物的好坏与否,只要是存在于这个世界,这个社会,这个时代,那么就可以对其做相关的定义与解释。字典里的解释并不能决定社会现象的有无。 [全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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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鸡的问题,让孩子喝鸡汤就够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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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意见非常普通,和任何一个理性的父亲一样:在合适的年龄段,让他接受心智范围内能正确理解的信息。因为这是专门给孩子使用的字典,就像电影的分级制度一样,应该和普通的字典有区分。如果仅仅因为强调“富有时代气息”,而收录“大量新词新语”,家长会很生气,后果会很严重。 [全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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