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秋江渔翁
继BBS、手机和网络实行实名制后,信息产业部显然余味无穷、意犹未尽。又要对刚刚茁壮成长起来的“勃客”,施以阳光雨露,酝酿推出博客实名制,开博要首先登记身份证了。
据悉,博客研究组已就六大议题展开了讨论。
根据最新数字统计,中国大陆目前已拥有1.23亿网民,博客作者达到3500万之众,且数字还在不断更新。
中国信产部的一贯卓尔不群的行事作风,给民众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譬如电信、移动、联通等多年来对消费者实行霸王服务条款的强势垄断组织,感觉除了充当为虎作伥的角色,很难再体会到它会有什么符合广大民众利益的作为了。
但这并不表示信产部就真的无所事事,毫无建树。从手机、网络和博客等名目繁多的实名制举措而言,信产部就格外显得雄姿英发,踌躇满志。
据考证,网络实名制的始作俑者,就是我们的邻邦韩国政府。他们最初在推行手机和网络实名制时,有一整套令人倍感温馨而深情款款的说辞。据说是为了“防止和打击心怀叵测的网民,在网站BBS上匿名发帖,对特定当事人侮辱谩骂,肆意进行人身攻击。”
由此可见,韩国政府对于“特定的当事人”,是多么的舔犊情深,关怀备至啊!
常言说道,“他山之石,可以攻玉”。
可喜可贺的是,我们的信产部,历来都是敏而好学,善于吸取他国优秀的先进管理经验的。于是乎,网络实名制就风光无限地从高丽舶来到了中国,落地生根,并被发扬了光大。
在万恶的资本主义国家,有一句“风能进,雨能进,国王不能进”的谚语甚嚣尘上。说的就是公权力不能损害民众的个人私权力。在网络虚拟世界里推行实名制,实质就是公权力强力侵蚀私权力的恶劣行径。
手机也好,博客也罢。无非是民众希望自己能在个人隐私不被侵害的情况下,保持一定的个人隐私表达权利的一种方式而已。如今公权力试图强行介入私权领域,给人一种好像做了什么亏心事,怕别人发现了说出去,而给予严加看管。作为公民,总有一种如鲠在喉的感觉。
那是相当的不爽啊!
相比之下,这些年来,民众十分期盼的《官员个人财产实名制登记》的阳光法案,却总是羞羞答答、躲躲闪闪地不肯面世,多少让人陡然生出无限感慨来。
其实,作为底层民众,对于BBS、手机和博客实行实名制,远不如对时下嫖娼卖淫者实行实名制,更显得迫切需要得多。
首先,目前国内爱滋病等性病患者,每年成几何数增长,对病情的蔓延控制情况很不乐观。部分官员和民众的恣意滥情,又十分不利于公共卫生的预防和管理。传播速度何况又是极快,极有可能会危及到社会和民族的发展壮大。其次,实名制可以使部分官员和民众文明嫖娼,节制嫖娼,减少恶意嫖娼的发案率,有利于保护弱势群体。
尤为重要的是,实行实名制嫖娼,有可能会留下一段如宋朝的赵皇帝偷嫖李师师的千古风流佳话。那些神勇骠悍,骨子里风雅成性的胆大者,没准能名正言顺地留下“某某到此一嫖!”的现代人文墨宝。许多年后,这里变成一处世界人文遗产景观,供后人无限瞻仰和品味可能性也不是没有哦?!
然而,我总是悲天悯人地想,在和谐社会里,民众不仅仅是人人有饭吃就满足了。人人都能充分地自由表达自己的意愿,则显得更为迫切重要。
留给民众一个小小的,自由的说话空间吧?!
但愿有一天,我们不会被“某某”要求,人人都必须扛着一块被放大了无数倍的,硕大无朋的身份证模样的大木牌,上面写着“某某”的真实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在广场上与恋人一道,如同在联合国大会的圆桌上,与恋人义正词严地,谈着恋爱!
来源:博客网
|
谁最反对手机实名制? |
|
手机实名制无疑是个好东西,它对于减少短信诈骗、减少垃圾短信非常有价值,从长期而言它对于建立一个有信心的移动增值业务市场,提升用户对于移动小额支付的认同,对于 3G时代开展基于手机平台的电子商务都有着巨大作用。 [全文] |
|
手机实名制与公民通信自由 |
|
本质而论,法律、法规从来就是“为君子设防”,尽可能让“君子”不越界变成“小人”,同时让“小人”支付更高的破坏成本。匿名式自由表达增加了社会控制的成本,而不能真正成为自由表达的条件。相反,一个社会需要起来保卫的通信自由,是直呼其名而无所畏惧的通信自由,是可以在电话里大声说话的通信自由,而不是偷偷摸摸、前怕狼后怕虎的通信自由。 [全文] |
|
“手机实名制”的正义性考量 |
|
作为一项公共政策,首先必须遵循的就是必要性原则。权力尤其是政府的公权力,是一柄双刃剑,在实现高效管理社会的同时,非常容易伤害公民的私权利。在通过行政权力对某类行为进行规范和引导之时,必须考量两个因素,第一,是否合法;第二,是否必要。 [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