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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剑
中国共产党第十六届六中全会10月8日至11日在北京召开,会议的主要议题是研究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更多地从加强执政能力建设着手,消除各种危害公共利益的不利因素,营造促进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制度和机制。
执政的中国共产党在鼓励市场竞争的同时,也将采取措施抑制和防范由此衍生“特殊利益集团”,以免其损害公众利益和破坏社会和谐。
关注中国问题的人都会注意到,在中国GDP完美保持27年增长姿态的同时,中国的各种社会问题以发散性的方式开始蔓延。严重的失业、让人气馁的贫富分化、几乎失控的腐败、农民的相对贫困化等等,都在中国经济奇迹的背景上投下了巨大而又黯淡的阴影。
特殊利益集团阴影
虽然这些社会问题在1990年代中期就已经初露端倪,但其不可遏制的顽强性格直到1990年代末期才似乎被中国人突然发现。问题的实质并不在于这些社会问题的严重程度,而在于它是不是可以在短期内消除,或能否在现有的体制框架内加以改良,更在于目前的这种体制本身是否就是造成某些社会问题的根源。
在一次纪念“南巡谈话”十周年的专访中,一位在近十年来爆得大名的经济学家,以他一贯的自信对记者谈到了腐败:“腐败增多的原因不是搞了新体制,而是因为有旧体制;而要想改革旧体制,在过程中不出点问题才叫‘见了鬼’。在转轨过程中,尤其两种体制交叉换位时,或在新体制不成熟的时候,腐败可能还会加剧。但不能因为有腐败,就停滞改革,往回走绝对不是出路。要让水不断的流动,腐败不制度化,不固化。”这段谈话如果放在10年之前,或许是正确的,但如果在改革27年之后,我们仍然将问题推给旧体制,那就只能证明我们对社会现实状态的麻木。
事实上,这段“标准”的解释反映了中国主流精英界一种普遍流行着的时代错觉。在这种错觉中,中国目前仍在存在着新旧两种截然不同体制的对立,我们仍然在按部就班地走向一个新的体制。但事实却是,在今天的中国我们已经很难分辨什么是新体制,什么是旧体制。两种体制经过27年的磨合,已经交融在一起,你中有我,我中有你,有时不仅不相互排斥,还相互配合,相互巩固。换言之,中国人今天面对的既不是我们深恶痛绝的旧体制,也不是我们多年以身相许的新体制,而是一种被官僚体系操纵得游刃有余的,完全足以自我循环和自我加强的畸形体制。中国现在的问题不是什么“走回头路”的问题,不是什么“不制度化、不固化”的问题,而是可能被锁定在歧路上的问题。
这是一个以旧的政治体制为推动手段,因而在逻辑上也就容易指向各级政府及部分官员利益最大化的改革。这一点,从1978年到1984年的改革第一阶段表现得并不明显。由于这一阶段官僚体系对改革可能产生的利益调整看得并不清楚,他们对民间(主要是农民)的自发改革采取了某种观望的态度,所以这一阶段更准确的定义应该是“官僚默许”的改革。也正是由于这一阶段改革的特点,导致许多人将中国改革定义为所谓“增量改革”,但这种定义在1984年尤其是1992年之后,逐渐失去了解释力。实际上,经过将近10多年的改革实践,尤其是在1990年代初期的“南巡”讲话之后,中国各级政府及部分身居要职的官员逐渐明白了自己在改革中的利益所在。他们凭借几乎完全不受约束的垄断政治权力作为资本,以个人经济利益为导向,开始以各种合法和不合法的手段投身改革、改造改革,并最终将部分领域的改革主导权完全掌握在自己手中。
这种完全失去了约束的改革,在中国农村被称为“干部资本主义”,而在中国城市则被称为“权力资本主义”,事实上,有一个更加恰切的术语可以描述中国的改革特征,那就是上一代人耳熟能详的“官僚资本主义”。只不过,这个术语可能唤起某种讽刺的回忆,而只能偶尔在私下中被人们提及。
官僚体系在中国改革中的“自我觉醒”,1990年代中期之后演变成一种巨大的体制性力量,将触角伸展到中国经济的每一个领域,并按照自己的逻辑架构“新”的体制。例如1990年代中期,中国政府出于财政压力开始裁减机构规模,开始鼓励社会中介组织的发展。于是,林林总总的政府机构变成了面目全新的社会中介组织。财政部门变出了会计师、审计师事务所;司法部门变出了律师事务所;税务部门变出了税务师事务所;工商行政部门变出了各类咨询部门。这些社会中介组织本质上仍然是国家权力机关。只不过其权力的垄断性和利益的封闭性以一种新的形式被延续下来。 (续下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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