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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之纯
审计署审计长李金华日前向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作了关于2005年度中央预算执行的审计工作报告。引人瞩目的是,今年的审计报告中,虽然仍涉及48个中央部门的55.1亿元违法违规金额,但有一个非常显著的改变,就是“不点名”——除财政部和发改委外,没能够看到更多具体部委的名字。有人总结道:“审计风暴”转为了“和风细雨”。“审计风暴”突然“温柔变脸”,令许多人颇感意外。面对这场意料之外的“和风细雨”,笔者有两点疑惑:一是审计报告对违规中央部门“不点名”合适吗?二是审计署妥协了吗?
据审计署法制司司长王秀明解释,没有过多点名,是因为审计署从2003年开始推行一个审计结果公告制度,就是把被审单位发现的主要问题,通过审计结果公告方式逐步对社会公告,试图把“风暴这种形式,逐步过渡到常态”,“没有过多点名并不是压力的问题”。
这一解释并不圆满,首先,这种考虑显然不能成为在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汇报时“不点名”的理由。审计署是为谁审计?“审计结果”又应该属于谁?显然,审计署对中央部门进行的审计,不是审计署和被审计部门两家单位内部的事。审计署是代表国家、代表公众去审计的——审计署之所以必须要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汇报结果,也正是说明了这一道理。所以相应地,“审计结果”也应该是一种公共信息,这个信息理应属于全体纳税人。
其次,审计结果公告制度从2003年就已经开始推行,而众所周知,“审计风暴”刮得最猛的时候,恰恰是在近几年,也即所谓的“公告制度”开始推行之后。这说明,该“公告制度”的推行与“审计风暴”减弱力度之间,并无多少必然联系。而且,把被审单位发现的主要问题“逐步对社会公告”,也无疑会增加公众获取这些信息的成本——对于许多关心审计报告的人们来说,其实人们并不是特别关心其中的违规细节,而更多的是只想知道:哪些部门又违规。选择审计长向全国人大常委汇报的时候获知这些信息,既权威又便捷,所以此时对违规单位进行“点名”,远比平日的“分散公布”监督效果要好许多。
所以,审计署这位人士作出如此显然难以自圆的解释,或许是有着其不得已的苦衷。“审计风暴”温柔变脸,让人隐隐生出某些担虑。笔者在想,这是否审计署妥协了的表现?
最近在一次演讲中,李金华还曾经讲过一句话特别耐人寻味:“被中纪委双规,被司法机关起诉的都是坏人,我得罪的99%以上都是好人”。——之所以说这句话“耐人寻味”,是因为按道理,在审计署的眼里只应该有“问题”有“帐目”,而无所谓“好人”“坏人”,对违规者作出如此定性似有越俎代庖之嫌。
“审计风暴”令人身心俱爽,而本次的“和风细雨”却让人感到一种难解的郁闷。
来源: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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