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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有权让身有缺陷的孩子来到人世吗?
作者:苦口苦心 2006-08-22
这实在是个沉重的话题,想说这个话题的起因之一是看到论坛首页的一篇<引产日记>,另外一个原因是因为曾经有过的一段经历.
<引产日记>是一位女性的亲身经历,和千万个即将做母亲的女人一样,在胎儿六个月大的时候她怀着激动与不安交织的心情去医院做例行检查,结果得到了一个惊人的消息,腹中胎儿患有先天性唇裂,不排除其他诸如鄂裂等更严重的先天性疾病的可能.如此消息对一个待产母亲而言无异于晴天霹雳,一瞬间满怀的期待化为无由的悲愤,但是悲愤之后还是要面临一个极其难以做出的抉择-----这个孩子要还是不要.
当然文中母亲的选择还是符合我个人观点的,在一系列检查仍无法确认孩子是否有更严重疾病的前提下她选择了引产.所谓引产与生产虽仅有一字之差,但在医学上属于完全不同的操作,引产之前即会事先在母体内给胎儿注射药物,此后产下的胎儿当然已经是个死去的充婴.
虽然这位母亲凭借精准的文笔和真切的情感把这一过程写得令人心碎,但还是难以逃脱众多不同观点的拷问.有一位笔名张思莱医师的网友跟贴说,唇裂这样的疾病是不应该引产的,因为唇裂并不是一件可怕的事情,是完全可以治疗的.更为令人难以接受的是这位医生接下来的话:”这是一条生命,一条活生生的生命,就这样死在你们的决定上。这不是对孩子负责,而是逃脱做母亲的责任”.
说到这里我不得不提到亲身经历的一件事,其实有些事真的让人希望永远忘记,但是为了将来,为了很多个人心目中无法回避的理念还是不得不说.
以前听老家上了年纪的老人们提起,解放前在我们这里哪家失去一个孩子都是很正常的事,生育的无节制加上医疗条件的限制,人们竟然已经习惯了这种现象.但是相信对于一个至亲的人而言,这种失去无论如何都将会是心灵中一块永久的伤痕.我一个至亲的亲人前两年就失去了一个孩子,这个孩子得的是一种无法检测的先天性疾病,孩子一岁大的时候只是感觉发育较慢,两岁的时候才发现病情,并且最终无法确诊,只能做手术剖腹探查,结果证明无法医治,孩子很快死去了.
有些事平时说起来可能象句戏言,但当你不得不去面对的时候就是又一回事了,比如这句:长痛不如短痛.就此事而言长痛可能有两种情形,一是一段时间的痛苦后可以部分恢复,比如孩子失去了,另外一种是孩子没有失去,但是有终生的残疾.这种痛苦更甚于前者.有的人可能还是会说,你看那些全力养活残疾孩子的父母,难道他们不更值得尊敬吗?这话说得对,但是你很可能没有替孩子着想过.这里可以反问一句,你认为父母有权让一个注定有缺陷的孩子来到这个世上吗?
这里无须多说,过多的话只能让人心情黯淡,无助于思考.这个问题很可能永远没有答案,因为结果与一个人对人生与世界的信仰息息相关.不过这里面现行的方式虽然没有解决其中的理念问题,但结果是可取的,一切取决于父母的意志.即然有了这个合理的方式我也不想多说,只是有一点,我希望人们不要用自己的意志强加给本来就难以做出抉择的那些可怜的父母,因为这里面所涉及的不仅仅是责任和义务的问题,它包含了很多难以理清的理念,比如生命的意义,个体的权利,情感的寄托等等.一个人的生命从什么时候开始,个体的合理选择,生命是否有必要选择完美,是不是某一个或者某一些人有权决定的,这些都将是人类最难以做出的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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