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激情老道
言论问题在纸面上,似乎早已经解决,因为宪法对公民的言论、出版等自由,有明确的规定。但在现实层面,不仅没有如何实现的操作细节,甚至连讨论如何实现这项自由本身都成了问题,更有甚者,还在想方设法施加更多限制,这些细节的限制使我们离言论问题的解决,似乎越来越远。
对于言论,历史上我们就有不好的传统。上古时就有统治者,别的没学会,“道路以目”却练得蛮熟练。孔子的春秋笔法,一方面夸大了文字的作用,所谓的“乱臣贼字惧”想来纯粹是为抬高孔子而意淫出来的玩意;另一方面也让统治者对文字更为警惕,走到极端时竟至于因为“清风不识字”这样一句诗,也要去割人家的脑袋。“一言兴邦、一言丧邦”之类危言耸听的说法,更是害人不浅。对统治者来说,你那一言兴不兴得了邦,倒是无关大局,可假如果真丧了邦,或者说只是乱了邦,那可不是闹着玩的。这时候,即使知道那不过是酸儒们自抬身价的说词,但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先把你那“兴丧”的嘴巴管起来再说。
早些时候,我们的言论问题似乎已经解决,所有能动嘴巴、能摇笔杆的地方,都没有民间的事儿。即使如此,我们还要规定说什么、怎么说,因为那时候的笔杆子,是仅次于枪杆子,被列为取得政*权的两大利器。普通人无处下口、无处开笔,言论自*然不成其为问题。然而互联网来了,论坛来了,博客也来了,不仅来了,而且越来越红火,越来越有吸引力。这样,死了的问题又复活了。
从互联网进入中国的十多年看,虽然我们也打打未成年人的招牌,说说暴力和色情和虚假信息,然而管制的重心还落在了言论上,网吧上网要登记身份证,搜索引擎被“规范”,网页被屏蔽,发言被删除等,其指向是十分清晰的。到得现在,博客也要实名了,高校的BBS则已经实名,网络短片要申请许可。如果要说国际惯例,互联网倒是真有一些通行准则,但现在我们对惯例不感兴趣,感兴趣的是国情。在国情面前,涉及千百万人的限制网络言论的规定甚至不需要立法,更不需听证,只要弄个部门法规就生效。
对于所有这一切,有人从不同角度论证其不可行性或者说违背互联网的基本特性—虚拟等等,其实这都不是问题的关键所在。关键在哪里?关键就在于,在进入互联网时代的今天,我们还在“言论有害”的惯性思维中不能自拔,既然言论是有害的,那么,不管有什么技术的或经济的障碍,都不会对管制的决心有影响。
这里我不想去分辩早先的人们“言论有害”的思维的合理不合理,我只想说,中国历史走到今天,是逐步走出言论有害思维的时候了。不管这种思维是一种潜意识还是政治惯性,如果不能走出来,那么这种思维本身对统治权力、对社会和谐的伤害,比假定的言论可能造成的伤害还要大。
在民主政治中,尽管一定的言论也还是“有害”的,但是对言论自由却是肯定的,这一方面是假定言论自由是公民的天然权利,另一方面是假定,即使在言论自由的环境中出现“有害”言论,其实是可以通过法律准确界定,如果有人越过法律规定的界线,那么就通过法律本身来解决,而不是因为“言论中可能存在的有害成分”,而要求所有人接受某种不合适的强制消毒。言论自由的实践表明,言论自由才是“有害”言论的最有效的消毒剂。
互联网现在是中国民众唯一的言论公共空间,在十几年的实践中,网民们已经自动接受了其中的很多规则,不管这些规则是合理还是不合理的,这些约束规则,其实已经足以保证,即使言论是“有害”的,也已经被控制在可以接受的水平,或者说它难以造成真正的危害。就中国社会目前的情景论,尽可能让网络言论环境宽松一些,才是对这个国家最有利的选择。何况现在中国经济发展得比较好,也正处于融入国际大环境的关键期,这时候还循着“言论有害”思维,做过多的限制,在伤害国民感情、激起人们的极度反感的同时,其对统治权力和社会造成的伤害,还更大一些。
大害和小害,对于一贯抱持“言论有害”论者来说,他们是看不清的。本质上讲,即使满脑子“言论有害”思维者,也不会承认自己是这样一个人,或者意识不到自己是这么一个人,这也是政治思维惯性力量的可怕之处。在这种惯性推动下,他们会以更大、更高的名义,渲染言论之害,以推动对言论的禁锢。甚至有时这就是某些官员的职责所在,为了自身的安全和政绩,也有可能推动某些不合理的管制的实施,当然,他们是看不到大害的。政治高层对此必须保持必要的警惕,要知道,在现实中国,政治上稍为开明的举措都能得到民众的高声欢呼,赢得民众的掌声,根本就不需要深层次的政治改革。
来源: 凯迪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