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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物价局局长罗家祥接受记者采访
政协梁代表建议:按照实际使用加封顶方式收费
本报讯 昨日,广州市召开路内停车场收费调整方案听证会,30名听证代表中有29名代表同意分路段按时段适当提高路内停车收费标准,但普遍认为2-3倍的涨价幅度太大,收费标准应降低。有22名代表原则赞成推荐方案(即方案四)中。多数代表建议把计费单位由半小时缩短为15分钟,商业旺地白天计时标准应从19点延长至22点或23点。同时,还应增加保管责任条款,明确对调价后增加的收入部分的监管。市物价局透露,下一步将全面调整广州市各种停车费,具体方案将在今年7月份前出台。
听证代表倾向方案四
听证会上,30名听证代表中29名代表原则赞成收费调整方案,1人原则反对,其中22名代表原则赞成方案四。
据介绍,方案四收费标准按各停车路段等级执行,并按停车路段所在区域周边环境和停车周转率大小对城区路内停车等级进行划分:停车路段周围以商业、办公、行政、公共服务为主要特征,停车周转率在80%以上的,划为一级路段;停车路段周围以商贸、办公和居住为主要特征的混合地区,停车周转率在60%-80%之间的,划为二级路段;停车路段周围以居住小区为主,商贸为辅特征的,停车周转率在60%以下的,划为三级路段。
方案四有五大问题需解决
但多数代表仍认为方案四不够完善,有五大方面的问题需要完善解决。
1、降低收费标准
市消费者委员会的听证代表陈才兴在会上发言表示,自动收费标准有不合理之处,建议自动收费的标准应该调整在每小时2元、4元、6元范围之内,其中以每小时2―4元收费为主体。群众代表刘景勇也表示方案四的调整幅度较大,调整的价格要考虑到当地居民的承受能力。广州交通规划研究所谢志明认为,一类和二类地区的收费偏高,但是建议对于第二个小时要提高,可以按6元或者8元甚至更高,这样对于提高周转率有很大的帮助。
2、合理划分停车路段
人大代表吴翠玲认为,按目前初步划分的路段,一、二类地区占的比例也比较大,会造成整个广州市路内停车收费大幅上涨,因此建议对这些一、二类地区划定严格控制,有一个比例的控制。方案里面已经提出一个初步的技术标准,但是在这个技术标准的执行要把握好,应该是停车场的行业协会来划定,而不是由经营企业来划定。
市综治办代表梁岭也认为,现在一、二类路段占用比例比较大,从整体上一、二类路段应该控制在40%―50%以内,三类路段应该保持50%―60%的比例,即将来扩大路内停车的范围应该有所控制。
3、缩短计费时段,延长商业旺地白天计时标准
市市政园林局代表温毅华建议将方案四的计价标准从每半小时改为15分钟作为一个单位,这样有利于提高周转率。对于夜间的收费标准,按时段执行,再加上封顶收费来处理。经营企业代表林郁建议在一类繁华商业地段,白天计时的收费标准可以延长到22:00,因为在22:00前繁华商业地段存在着很大的停车需求。
4、增加保管责任条款
市政协代表梁国雄认为,路内停车服务也应承担保管丢失损坏等等责任。如果按照方案中路内停车场的收费标准,将比室内停车费要高!路内停车收费所提供的服务和产生的法律后果是完全不同的。梁岭代表也认为要增加责任条款。室内停车场是有责任保管的,如果路内停车场收费与室内停车场持平甚至高于的话,没有理由不承担保管责任的。
5、内街内巷和住宅区道路停车收费标准不应在此次听证范围
梁岭代表认为,住宅区道路以及对内街内巷的停车场不应在此次听证范围之列。如果通过了这一条,内街内巷包括一些住宅区几万甚至十万计的车位可能搭这次3000多个路内停车收费调价的“顺风车”,而且目前来讲也缺少调整依据,新的《物权法》规定小区道路停车场是归业主所有的,目前整个广州市对居民自治公共资源如何使用管理,还有很多问题。另外,对内街内巷的停车场在1998年以前是派出所来管的,这之后由街道管,将来对这类保管站,到底是交由保安公司还是街道来管,还没有定论,所以这两个方面的停车场不应该在这次讨论范围之内。
下一步调整各类停车费
会议主持人、广州市物价局副局长邱亿通在做会议总结时表示,会后物价部门会根据听证代表的意见对申请人提出的方案作进一步研究,提出更新更具操作性的方案报市政府审批。
邱亿通透露,按照物价部门原来的工作安排,本次先对路内停车场收费进行调整,接下来综合考虑其他类型停车场收费标准的调整,希望这次调整为下次调整奠定基准价。下一步广州将在广东省物价局公布有关扩大停车费政府指导价管理范围的文件后全面调整广州市各种停车费,具体方案将在今年7月份前出台,重点是将原来纳入市场调节价的部分停车场收费标准重新制定政府指导价。“因此,不排除路内停车场收费标准调整与其他类型停车场收费标准一并进行研究。”
(编辑:李玉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