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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锦涛与福田康夫握手,中日第四个政治文件经两人签字后发表。中新社发
据新华社电 正在日本进行国事访问的中国国家主席胡锦涛,昨日与日本首相福田康夫签署了中日关于全面推进战略互惠关系的联合声明。联合声明说,双方确认,两国互为合作伙伴,互不构成威胁。
联合声明说,长期和平友好合作是双方唯一选择。双方决心正视历史、面向未来,不断开创中日战略互惠关系新局面。双方将不断增进相互理解和相互信任,扩大互利合作,使中日关系的发展方向与世界发展潮流相一致,共同开创亚太地区和世界的美好未来。
双方确认,两国互为合作伙伴,互不构成威胁。双方重申,相互支持对方的和平发展。双方确信,坚持和平发展的中国和日本将给亚洲和世界带来巨大机遇和利益。
中国自改革开放以来取得的发展给包括日本在内的国际社会带来了巨大机遇,日方对此表示积极评价。中国愿为构建持久和平、共同繁荣的世界作出贡献,日方对此表示支持。
日本在战后60多年来,坚持走作为和平国家的道路,通过和平手段为世界和平与稳定作出贡献,中方对此表示积极评价。双方同意就联合国改革问题加强对话与沟通,努力增加共识。中方表示重视日本在联合国的地位和作用,愿意看到日本在国际事务中发挥更大的建设性作用。
双方决定在以下五大领域构筑对话与合作框架,开展合作。具体包括:增进政治互信,建立两国领导人定期互访机制,原则上隔年互访,在多边场合频繁举行会晤;促进人文交流,增进国民友好感情;加强互利合作,重点包括能源和环境领域等,共同努力,使东海成为和平、合作、友好之海;共同致力于亚太地区的发展;共同应对全球性课题。
■联合声明主要内容
1 双方决心正视历史、面向未来,不断开创中日战略互惠关系新局面。
2 双方确认,两国互为合作伙伴,互不构成威胁。
3 增进政治互信,建立两国领导人定期互访机制,原则上隔年互访,在多边场合频繁举行会晤。
■背景·中日三个政治文件
1972年:《中日联合声明》
主要内容
●两国间不正常状态宣告结束
●日本对侵略的历史表示深刻的反省
●中国放弃对日战争赔偿要求
●两国同意谈判以缔结和平友好条约
1978年:《中日和平友好条约》
主要内容
●双方遵循和平共处五项原则
●任何一方都不应谋求地区霸权
●为进一步发展两国间经济关系和文化关系,促进两国人民往来而努力
1998年:《中日联合宣言》
主要内容
●两国领导人每年交替互访
●日本重申支持中国加入世贸的努力
●面向21世纪建立友好合作伙伴关系
(编辑:牧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