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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华商晨报》7月17日报道,“走路姿势不好看,也要罚款”——西安市的张女士向记者反映:前几天,她在一个路口看到几个衣衫破旧的外地农民在和七八个市容管理人员争执着什么,这七八个人要罚那几个外地农民的款,三个农民被强行搜身,分别被抢走了20元、10元,一位农民身上的3元钱也未能幸免。之后这伙人扬长而去,留下了愣在原地的几个外地农民,他们怎么也想不通被罚款的缘由,竟然是走路姿势不好看,影响了市容。
我真为这几位农民大哥鸣不平。就因为“走路姿势不好看”而被强行罚款,这让人联想起前些时候媒体上报道的个别地方发生的诸如“不准农民兄弟穿布鞋进城”、“不准农民上星级厕所”之类的事。那么,类似的“禁令”为何这么多呢?
“走路姿势不好看就得罚款”,我查了半天也没找到相关规定,也许是我孤陋寡闻了。俗话说:吃一堑,长一智。由此我想向农民大哥进一言:不妨也学学“猫步”,要不,说不准哪一天还得被罚款。当然了,我的话不过是调侃,“走路姿势不好看也要罚款”,我想,纯属某些人的胆大妄为,绝对不会是“红头文件”规定的。而对于少数人的违规操作,我们更不能小视,千万别让“一粒老鼠屎坏了一锅汤”,影响公众对某些政府部门的整体印象。
这类事件的出现,究其原因,依我看首先是某些执法人员素质差,执法尺度失当。一些地方城管执法部门的正式编制有限,于是,“人手少,临工凑”,组成的“杂牌军”难免鱼龙混杂,有的缺乏基本的法律知识。由他们执法,弄出“逼人学猫步”的笑话也不足为奇。
其次是执法过程中缺少应有的监督,制度不健全。有些执法部门对执法人员缺少一套行之有效的监督制度,有的甚至以“老大”自居,谁敢监督?
让农民兄弟学“猫步”显然是不行的。因此,我们的相关执法人员要先学好法律法规,并且要依法行政。对以执法为名中饱私囊的某些人,更要依法处理,绝不可姑息。(刘宝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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