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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一名没有自理能力、靠乞讨度日的48岁落魄乞丐与一名准备出国留学的女大学生相恋了,日前,两人还到乐山民政部门准备登记结婚(详见今日本报A6版)。“漂亮的大学生为什么会爱上一个比她大26岁的乞丐?”记者的疑问显示出社会主流人群对这桩恋爱的不理解,“一朵鲜花插在牛粪上”的老话似乎也找到了恰当的注脚。
如果人们是因为对乞丐这一弱势群体充满鄙视并避之不及,
才对这名乞丐被女大学生青睐的事而大感惊奇,那么,这种“惊奇”暴露出来的就是人情冷漠与道德缺失。然而,在惊奇之外,却少有人检讨自己是不是在不知不觉间钝化了对卑微者应有的同情与尊重,对不公平世情应有的反省与拷问,这无疑是一种悲哀。
据报道,这名乞丐原来是四川蓬安县四个工厂的厂长,由于和当地一些人关系处理得不好,身份证被注销,工厂营业执照也均作废。在上告过程中,他被一群不明身份的人打得右耳失聪,右眼失明,结发妻子也离他而去,他只好四处乞讨。去年,他行乞至乐山时,结识了这名女大学生。
原来,在这段爱情故事背后,还隐藏着这么一段悲惨际遇。然而,即使媒体在报道此事时,也只是把新闻点放在“大学生何以爱上乞丐”上,而很少质问,这名乞丐为什么会从厂长沦落到以乞讨为生?又是什么人打得他右耳失聪、右眼失明?这些伤人者是不是一直逍遥法外?
“女大学生爱上乞丐”成了引人注目的“新闻”,与其说是这份爱情超出了世俗的理解能力,还不如说它暴露了社会主流价值观中的某些问题。我不知道,当主流话语将乞丐与大学生的爱情故事当成“拍案惊奇”时,他们已钝化的同情之心、已麻木的道德神经末梢是不是受到了触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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