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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就是想被抓住,让家里人知道我的日子是怎么过的!”站在法庭被告席上的卢某语出惊人。记者10月21日从沈阳铁路运输法院获悉,卢某利用学到的攀爬技能,先后7次盗窃一家大厦的电脑主机、电话机、传真机等物品,被法院以犯盗窃罪判刑。
今年23岁的卢某是和平区人,在以经销电话IP卡的沈阳某电子公司作业务员。2003年12月,卢某辞职后,先后7次在夜间采取攀爬阳台后跳窗而入的手段,进入原公司所在的大厦,盗窃原公司传真机、电脑主机及手机等物品,窃后销赃获赃款2000余元;同时把盗窃的40余台话机在卖卡时均送给了客户。2004年5月19日夜间,当卢某第8次潜入该大厦院内,准备行窃时被保安人员发现,卢某跳窗逃走。谁知道逃到院外后,卢某又再次折回院内,被保安当场抓获。
法庭上,当法官讯问其为何跑后又返回时,这个飞贼异常激动,在法庭上大声说道:“我就是想被抓住,让家里人知道我的日子是怎么过的!”原来他有伤心和脆弱的一面。卢某的父亲早已去世,母亲在抚顺作生意,卢某在沈阳租房居住,他自称孤独没有人关心他,而引发了畸形的犯罪心态。
沈铁法院经审理认为,卢某犯盗窃罪,但能主动交代犯罪事实,又系初犯,故从轻判处被告人卢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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