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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自然环境的污染源损害人类健康一样,商业贿赂已经成为中国社会的重大污染源——它已经成为某些行业的“潜规则”和普遍现象,严重破坏了市场交易规则,扰乱市场经济秩序,侵害群众利益,败坏社会风气,诱发腐败和经济犯罪,是当前经济社会生活中的突出问题和一大公害。
商业贿赂是生长在经济社会肌体上的一颗毒瘤,割除毒瘤刻不容缓。2006年以来,宁夏回族自治区各级工商部门利剑出鞘,突出重点领域和行业,严厉打击在市场交易活动中给予、收受回扣以及其他形式的商业贿赂行为,将专项治理工作不断引向深入。截至今年6月底,全区各级工商机关共立案查处商业贿赂案件165件,结案109件,案值1306.8万元,罚没金额306万元。
自治区工商局公平交易局局长杨万海介绍,医疗器械、药品经销、旅游、邮政、学校、物业管理、超市、酒店等领域是商业贿赂“重灾区”。查处的商业贿赂行为主要是:给付酒店、餐厅、商场超市进场费、入店费、上架费或假借“促销费”、“让利费”、“广告宣传费”;医药行业假借推广费、咨询费、设备赞助、开单提成、高额折扣;旅游景点给付旅行社人头费返还,购物点给付旅行社、导游、司机购物提成;图书发行、销售商给付学校教辅材料回扣、好处费;金融行业的拉储返利;招投标中的贿赂中标;限定借款人到其指定保险公司或银行办理个人住房消费贷款保险,并从中收取高额保险手续费的商业贿赂等。
撷取2006年以来自治区工商查处的几起影响恶劣、涉案金额巨大的典型商业贿赂案,希望能够再次敲响警钟,使广大市民和经营者通过案例认清商业贿赂的现实表现和巨大危害,自觉抵制商业贿赂行为,为推动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顺利开展奠定良好的社会基础。
行业一:医疗药品业
贿赂形式:药品回扣、劳务费、差旅费、赞助费、新药推荐费
典型案例:2001年至2006年,自治区某医院收取与其有业务联系的医药公司所给予的 “赞助费”共计85655.6元,当事人将所收取的赞助费都记入会计科目“其他收入”里,用于该医院日常开支。其行为属于商业贿赂行为。工商部门对当事人作出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85655.6元、罚款2万元的行政处罚。
点评:医药行业是商业贿赂的重灾区,给老百姓带来的危害最直接。据商务部统计,在全国药品行业,仅药品回扣一项,每年就侵吞国家资产约7.72亿元,约占全国医药行业全年税收收入的16%。这种商业贿赂的费用最终被转嫁给了患者,成为药价虚高的症结所在。
行业二:商品零售业酒店、餐厅、商场超市
贿赂形式:进场费、入店费、上架费、广告宣传费
典型案例:某百货公司在经营活动中,以节庆费等名义要求进入卖场的各类商品供应商和厂家每年交纳300元至1100元不等的费用。但在实际节庆促销宣传活动中,供应商参与卖场节庆促销活动,宣传促销其所代理的商品、品牌,还须另行支付相应费用。此外,节庆期间,供应商须按协议为卖场的节庆促销宣传活动提供相应数量或种类的商品做特价销售,并承担商品打折的部分价差损失。2006年,当事人共收取节庆费119450元,扣除缴纳各项税金45988.25元,所得共计73461.75元。执法部门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对当事人做出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非法所得73461.75元、处以罚款2万元的行政处罚。超市向供货商收取的进场费、经销商用现金向服务员回收酒盒盖、酒瓶盖等,也是商业贿赂的一部分,而且这部分费用最终会转嫁到消费者身上。
行业三:教育行业
贿赂形式:回扣、折扣、手续费
典型案例:2006年7月19日,执法人员对某中学春季教辅资料及作业本征订情况检查时,发现该校在征订教辅资料及作业本时,共收取回扣14526.97元,记入该校事业收入预算外收入账户,并以教工培训补助、出差补助、教工奖金、困难学生资助金及“普九”工作费用等名义全部支出,其行为构成商业贿赂行为。自治区工商局执法人员依法对其做出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
点评:近年来一些地方教辅资料回扣风盛行,在利益的驱使下,一些学校和某些书商结成了牢不可破的利益共同体,最后吃亏的是学生和家长。
自治区工商局相关负责人说,治理愈演愈烈的商业贿赂,砸烂暧昧丛生的“回扣门”,必须要打破垄断、健全监督、约束权力,从源头上防治腐败,不仅需要各相关部门保持查办案件强劲势头,联手打出组合拳,还需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共同打响一场反商业贿赂的战役。(记者 张晓芳 实习生 陶 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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