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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河南报业网 2005年07月22日】
河南报业网讯 韩国信息通信部近日宣布,将从今年10月份开始在韩国全境实施互联网实名制。也就是说,网民们要用真实姓名和身份证号并通过验证后,才能在各网站的留言板上(B B C )“灌水”。此举再次引发了我国业内专家的激辩,中国互联网是否也要实行实名制?(7月18日《北京现代商报》)
专家们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都难以说服对方。我认为,对网络实名制要一分为二地看。在交易性的网站实行网络实名制很有必要,但本人坚决反对在整个网络实行实名制。要是连“灌水”也要用实名,还有多少人有兴趣在网上发表自己的心声。此举只会遏制网络的生存空间。
网络实名制在我国也不是什么新鲜东西。早在2003年,当时清华大学的新闻学教授李希光,就提出了网络实名制的主张。“李希光建议人大禁止网上匿名”事件,当年引起了各方沸沸扬扬的争议。但后来,李希光本人却公开向媒体表示:禁止网上匿名是非常不现实的,在法律上和技术上都行不通。
李希光为何要推翻自己当初的立法提案?因为他已经认识到,如果实名制最主要的功能就是防止和打击“心怀叵测的网民在网站BBC上匿名发帖,对特定当事人侮辱谩骂,肆意进行人身攻击,侵犯人权”,可现在即使不采用实名制,照样可以打击匿名诬蔑或发表违法言论者,那还要它干什么?
网络的魅力除了快捷,还在于“匿名”,在网络里大家才可以自由地发表言论而不必顾及他人的所谓“颜面”,可以真正表达自己的真实思想。可一旦实行了实名制,一切都变味了:大家顾及“颜面”和怕“惹事”都不敢发言了,岂不是损害了网络的一大功能吗?
相对普通论坛不适宜实行实名制来说,在一些交易网站实行实名制却非常必要。现在网上交易日增,发生在论坛上的诈骗等刑事案件也不断增加。而如果实行了实名制,至少可以使犯罪分子收敛一些,也增加了破案线索。
因此,我认为,对网络实名制不宜采用“一刀切”,可采用“二元法”,实行分级管理,只对交易性的网站进行实名制限制,而不要对一般论坛作过多限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