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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那小放
9月23日,由湖南人编制的全国第一个省级富豪榜“2007湖南富豪500强”新鲜出炉。足以让富豪榜上的其他人黯然失色,身价千亿的袁隆平被列为名誉首富,他的千亿身价并不直接体现在他个人的财富上,而是更多地体现在他为社会创造的财富中。(9月24日《长沙晚报》)
袁隆平被列入富豪榜,除了组织者被质疑为其榜单增加分量外,更因网友认为上榜是“羞辱”了袁隆平而被大加讨伐。富豪榜,本身就是个有争议的东西,首个省级富豪榜有此“殊遇”,很正常。但不代表这些怀疑都合理。比如,财富与袁隆平联系起来,好像就使他受了极大侮辱似的。
我们都知道,微软创始人——比尔·盖茨,他为整个社会创造的财富有多大,与袁也有得一比,甚至比之更多。与袁不同的是,其个人财富已经绝对的成为世界第一。知识就是资本,显然比尔·盖茨更有说服力。如果以财富与知识关联而“羞辱”的逻辑,比尔·盖茨的巨额财富岂不成了他的巨大耻辱?又怎么理解知识的价值呢?只能为社会创造财富,而不能为个人?接着就是,只能从精神层面上得到被认同,而非从个人财富上?如此的话,个己渴求知识的动力在哪儿呢?
而且,以个人能力为自己攫取财富,很正常,甚至更能突出个人价值,怎么就成了“羞辱”呢?个体价值的认同,完全取决于在个体的认知,或能够为自己赚得的财富,或能够为社会创造的财富之类。发明了镭,无私地贡献于人类,但又买不起一克镭的居里夫人说过,“人类需要勇于实践的人,他们能从工作中取得极大的收获,既不忘记大众的福利,又能保障自己的利益。但人类也需要梦想者,需要醉心于事业的大公无私”。这是她对个人价值的认同。我们不能因为她选择“大公无私”而质疑她头脑是否清醒,假设她选择保障自己的利益,我们同样也无权苛责。毕竟,凭着自己的知识创造财富,无可厚非。
如果“羞辱”是袁隆平自己的感觉,别人倒也无话可说。但换成他人的“好心”叫屈,就很难让人理解了。首先,他人无权替袁选择价值认同方式,其次,这是社会对知识的最大认同,即对个人价值的绝对认同,合情合理。
在我看来,“名誉富豪”的社会认可,还远远不够,于袁隆平而言——实际他所拥有的财富是比较少的,根本与其创造的社会财富不成比例,自然无法与比尔盖茨相提并论——他应该拥有实际应该得到的财富,即使他没有要求,社会也应该给予。而至于他对这些财富如何处理,那是他个人的事儿。财富应该成为袁隆平的标志,应该作为社会的基本常识,而非相反,才能体现出社会对知识的尊重——正是目前这个社会我们所缺的。
(编辑:默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