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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秋雨公然宣扬“天谴论”的铁证
文/周筱赟
昨日我在博客公布文章,“含泪劝告余秋雨去投黄浦江”。如今看来,对于公然宣扬“天谴论”、亵渎中国人民感情的余秋雨,光去投黄浦江,显然是不够的。
余秋雨的博客有一篇文章《驳“天谴论”——余秋雨与网友的一段对话》,说:“不管是谁,提出这种谬论都是大恶。这种谬论把十三亿中国人当作了‘天谴’的对象,把已经死亡的五万多同胞当作了‘天谴’的对象,实在太让我们愤怒了!十三亿中国人做错了什么?五万多同胞做错了什么?究竟是什么样的‘天’在惩罚他们?”
不过,恰恰是自命人生导师、文化大师的余秋雨本人,就宣扬过如今被自己称为“大恶”的“天谴论”。
就在2008年5月作家出版社出版的《寻觅中华》一书中,收录了余秋雨写的《天灾神话》一文,文章称:“人世间的小灾难天天都有,而大灾难却不可等闲视之,一定包含某种大警告、大终结或大开端。……这次唐山大地震,包含甚么需要我们领悟的意义呢?我想,人们总是太自以为是。争得一点权力、名声和财富就疯狂膨胀,随心所欲地挑动阶级斗争、族群对立,制造大量的人间悲剧。一场地震,至少昭示天下,谁也没有乾坤在手,宇宙在握,……天地自有天地的宏大手笔,一撇一捺都让万方战栗。这次在唐山出现的让万方战栗的大手笔,显然要结束一段历史。”
意思很明白,说地震“一定包含某种大警告”,人类“随心所欲地挑动阶级斗争、族群对立”,所以上天要“让万方战栗的大手笔,显然要结束一段历史”。这难道不是大恶的“天谴论”吗?唐山大地震就是一场地震,就是一场天灾,和中国当时的政治有什么关系?
(编辑:成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