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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老探
3月12日,美国纽约州州长斯皮策因召妓丑闻正式宣布辞职,之前于3月10日《纽约时报》网站最先报道斯皮策涉嫌召妓,十日下午斯皮策就此发表简短声明,公开道歉。十一日包括《纽约时报》、《华尔街日报》、《纽约每日新闻报》等主流媒体都以头版大篇幅报道这一政坛性丑闻,多家报纸的社论都称斯皮策应该引咎辞职。共和党纽约党部的多名州议员要求斯皮策48小时辞职,不然将会起草弹劾案。外界之前一直揣测斯皮策很可能被迫辞职,结果,没有两天工夫,就验证了外界的揣测是没有悬念的悬念。此事,在美国媒体称之谓“召妓门”,一个美国地方政府中地位最为显赫的州长就这样被舆论媒体曝光后,在强大的社会舆论和本党政治压力之下,一个有希望跻身白宫的政界名流,不得已自摘乌纱,黯然退场,结局是身败名裂。
在美国以及其他发达资本主义国家,之所以高级官员乃至首相、总统,一旦爆出个什么个“门”,你想逃脱那是没有“门”的!因为,这些国家:
一是有着独立完备的立法和执法体系。公民、官员一旦触犯刑律,毫无疑问要受到追究,无论如何是不会轻易越过法律关口的。因为,这些国家的司法机构是独立行使司法职能的,他们的法官只对宪法和法律负责,不受政党、高官的左右;而且法官律师是最崇高职业,他们极少屈从势力、贪赃枉法而拿自己的根本利益做赌注。
二是媒体有宪法赋予的“舆论自由”这柄尚方宝剑。不管是多高职位的官员,无论是党的、政府的、国会或议会的、军队的、社会团体的高官,无不在新闻媒体的时刻监督之下,一旦有不轨行为,马上就有报刊、杂志、电视、广播、网站等记者搜集到证据,争先抢那最能引起轰动的“独家新闻”。丑闻一旦曝光,当事人势必很快卷入“某门旋风”,立马让你如坐针毡、声名狼藉,辞职慢了都不行!在这方面媒体监督功能发挥到淋漓尽致的实例早已不胜枚举了。
三是有政党之间的相互监督,尤其是在野党的两只眼珠子白天黑夜虎视眈眈地死盯着。在位的官员在政治上一般来说都是反对党和在野党的对立面,是当初以自己的良好形象和公众口碑击垮对方而谋取官位的。在这种情况下,执政党的官员,过去的狐狸尾巴和现实表现中的“小辫子”随时都可以被对方抓住不放松,一旦抓住,势必引咎辞职或受到“弹劾”,比如克林顿与莱温斯基的花花事,最终还是因此而败阵,甚至一败涂地,灰溜溜地退出政坛。在西方国家,政党之间的监督是相当成熟的监督机制,绝少听到不同政党同流合污的报道。因此,执政党官员随时被“抓小辫子”的那根弦不得不绷得紧紧的,唯恐一招不慎而被抓住把柄赶下台来。这种渗透到毛细血管里的“忧患意识”,对他们来说,一时一刻都不敢放松。
四是有公民选票这个大筹码,西方高官绝对不敢轻易“得罪”老百姓。在美国,想做某一级别的官员,没有相当数量的选票,那就是妄想,因为选票的实质是民意和民心。在发达国家完备的票选机制前提下,“得道多助、失道寡助”的规则被体现得淋漓尽致,几乎没有一个高级官员拿民心、选票当儿戏,几乎没有一个官员敢于公开忽悠老百姓。这是他们从政为官的最低标准,在此基础上,更多追求的是力争在自己任内多给人民或者说他的选民谋福祉,为竞选之日击垮对手而积淀厚重坚实的“群众基础”。因此,这就从根本上解决了官员“对谁负责”的问题。
在中国,尤其毛泽东时代之后的中国,高官犯罪屡见不鲜,象原全国人大副委员长成克杰、原政治局委员北京市委书记陈希同、北京市副市长王宝森、原江西省副省长胡长清,以及后来的政治局委员上海市委书记陈良宇等一大批官员,都是由政治或经济因素而案发,在漫长的“审理”之后,才向公众披露他们“包二奶”、“养情妇”、“生活糜烂”等令人瞠目的“犯罪事实”;几乎没有一个是在任时被媒体或其他民主党派揭露他们的“性丑闻”而引咎辞职的。在这方面,最典型的莫过于前海军副司令员王守业,贪污受贿1.62亿,同时包养着五个女兵当情妇,其中一个给他生了孩子要挟他而不从,该女向中央高层写了48封控告信如石沉大海,不得已在天安门散发传单,给中国党和军队“造成恶劣影响”才立案侦查,一年之后才宣布被判“死缓”的!
在任的高官还有多少张守业、刘守业、李守业、赵守业之流的衣冠禽兽?只有等到“倒霉”之后才能晓得他们那些五花八门的花花事!
如果我国具备美国等发达国家完备的政党监督、舆论监督、司法监督、公民监督,如果我国的新闻媒体也具备“舆论自由”的尚方宝剑,及时曝光中国的那些“斯皮策”,不至于上述官员到了极端程度纸里包不住火且给党和国家造成重大损失和恶劣影响的时候才动手拿下!不至于使在任高官有恃无恐肆无忌惮地滑入犯罪的深渊!
相比之下,哪一种监督制度更科学、更完备、更具可操作性且避免为非作歹的官员长期逍遥法外,不是一清二楚了吗?
(编辑:hurleybo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