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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少维权者专等新法优惠,劳动仲裁机构恐5月1日后受案“雪上加霜”
新快报讯 (记者 文安 实习生 吴思卉)《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下简称《仲裁法》)将于5月1日后实施,记者近日走访广州劳动仲裁机构发现,在案件持续增长的情况下,也存在部分劳动者暂缓申诉等候免费的现象。广州市仲裁办负责人为此透露,5月1日后全市劳动争议仲裁案件可能出现井喷的现象。
案件剧增
仲裁机构不堪重负
据广州市劳动局相关负责人透露,《劳动合同法》实施后,劳动者的维权意识明显增强,除从化外,广州各区的劳动争议案件均呈爆炸式增长,少则是去年同期的三到四倍,多则超过10倍。如此增速对“人丁单薄”的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冲击很大,据天河区劳动局局长彭德华介绍,该区仲裁机构第一季度共受理劳动争议案件557宗,相当于去年全年总数的一半,涉及职工737人,涉案标的932万元。而且这些争议案件还呈现出尖锐化、复杂化的趋势。
据了解,在天河区受理的这557宗争议案件中,只有两宗的申诉主体是用人单位,劳动者仍是申诉的绝对主体,占受案总数的99.64%。
免费政策
或致仲裁立案“井喷”
“每天来咨询的有一两百人,不少人在了解了申诉程序后,明确表示要等到5月1日以后立案,因为新法规定受理仲裁案件全部免费。”天河区仲裁员丁凯苦笑着告诉记者,依此估计,《仲裁法》实施后可能引发短暂的立案“井喷”现象。海珠区仲裁办主任李军对此也有担忧,“现行的《仲裁法》本来就免去了劳动者的很多费用,只要是追讨工资、加班费等案件,劳动者都不用缴费的。”李军说,劳动者维权无须集中在新法实施后立案,因为这样只会推迟了最佳维权时间。
捆绑管理
充实基层“和事老”
但另一方面,目前各区劳动仲裁机构均有“不堪重负”的趋向。以海珠区为例,从去年10月起,仲裁办的工作日为一周6天,并加开3次夜庭。天河区仲裁办日开8庭成为常态,5个专职仲裁员在庭后还要加入调解员的队伍,承接基层调解员未能解决的劳资矛盾。
“仲裁办只有5个人,很难适应现在的需求。”彭德华说,天河劳保局因此一早就探索“捆绑”管理基层人员的方法,“不管你是退管办的,还是监察队的,人人都要培训做调解员,只要有劳资纠纷,马上去第一线调解,把案件化解在庭外。”
据悉,天河区现有持证的基层调解员有800多人,他们在最基层宣讲政策,化解劳资纠纷。天河区仲裁机构还组建了众多“派出庭”进驻街区,就近解决问题,“每个月受理十多宗案件,但真正到这里开庭的只有三四宗。”员村街工作人员植广祥指着狭小的派出庭告诉记者,该处受理的案件至少有五成可通过调解解决。
广州市仲裁办某负责人告诉记者,去年全市案前调解成功的案件占受理总数的40%以上,开庭后通过调解解决的也有30%,“调解贯穿劳动仲裁全过程,天河的做法值得借鉴。”该负责人称,在经济发达的广东地区,争议案件几乎占了全国的四分之一,“做好调解工作,应尽快补充仲裁机构的力量,把仲裁机构做成实体也迫在眉睫。”
(编辑:牧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