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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纪委副书记表示应依法缩减官员隐私空间
新快报讯 (钟欣)中纪委副书记刘锡荣在渝作党风廉政建设形势报告时透露,“去年的贪污受贿等腐败案件中,70%的案件所涉及的贿赂是由官员家眷甚至情妇收受”。他由此指出,领导干部的“后院”,是值得重视的反腐阵地。那些一到晚上,或逢年过节,家中就热闹的官员,值得重点“关注”。
《人民论坛》刊登张智新的文章指出,官员们“后院失火”是果,其“前院”失察甚至有意纵火才是因;其“后院起火”是现象,“前院”管理失控才是本质。
从现象上看,近年来层出不穷的官员腐败案例都充分显示,绝大多数贪官大搞权钱交易并非自己一手完成,而是采用内外结合的“间接模式”:“后院”的家眷甚至情妇纳贿,“前院”的自己则用权办事;有时自己在“前院”并未动用权力,“后院”依然是门庭若市、财源广进;甚至确有个别干部在“前院”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而对“后院”着火浑然不知,等到发现铸成大错,也就将错就错,动用“前院”权力回报“后院”的进贡者们了。
文章认为,官员“后院”之所以容易“起火”,根子在于官员在“前院”潜心伺弄的,乃是“易燃易爆的危险物品”——公共权力,其能量之大,足以呼风唤雨、倾国倾城。一旦缺乏安全防范措施,比如有效的监督制约,或者官员有意无意地将法定的安全操作规程抛诸脑后,“后院”的任何星星之火——对钱财的私欲等,都足以让这个危险品燃烧爆炸,使整个“后院”成燎原之势甚至火烧连营。
对此,归纳国内外的经验,不外乎两条:其一,通过行政伦理立法,对官员任职的亲属回避、经商兼职等详加规定,依法督促其回避利益冲突,斩断“后院”与“前院”之间的利益链条;其二,依法缩减作为特殊公众人物的官员们的隐私空间,将其“后院”置于新闻媒体和群众舆论的阳光照射之下,他们在图谋利用“前院”权力进行受贿索贿等非法牟利行为时,也就有所忌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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