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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1:1选举人大代表
报告原文:“保障人大代表依法行使职权,密切人大代表同人民的联系,建议逐步实行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
●徐显明(中国政法大学校长):十七大报告建议“逐步实行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这是“中国公民政治权利走向平等的具体举措,其实质是政治平等”。
我国过去由于实行城乡有差别的代表名额分配制度,出现了一些奇怪的现象。他举例说,河南省人口总数为9820万人,比山东省多出近400万人,但由于河南农业人口比重大,国家分配给该省的全国人大代表名额反倒比山东要少。
随着中国民主进程的推进,逐步实现城乡人口的平等选举权,“是中国政治改革的一部分,这次十七大报告提出的建议,就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的具体步骤,意义重大。”
●吴革(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宪法与人权专业委员会主任、北京中闻律师事务所主任):执政党没有回避民主政治的现实问题,是很好的信号。中国在实行选举权平等这一问题上“时机已经成熟”,随着党的意志转化为法律规定,平等选举权甚至还为户籍制度的改革铺平了道路。
●蒋元文(重庆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在现有基础上扩大农民代表的比例,使农民在决定自己命运的时候有更多的话语权、决策权、监督权、参与权,对于促进城乡经济协调发展,逐步消除城乡二元结构,有效解决“三农”问题,缩小城乡差别,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具有重要作用。
几十年来,我国选举制度不断完善。特别是自1979年通过新的选举法以来,先后经过了1982年、1986年、1995年和2004年的四次修改和补充,使农村与城市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比例逐步缩小为4:1.尽管如此,城乡差距仍然存在,选举制度建设仍有待进一步重视和加强。党的十七大适时提出“逐步实行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的建议,是适应形势和任务的需要,推进中国民主政治建设的重大战略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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