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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月28日下午,我国首部《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近乎全票获得通过。因为刚做过一期“城市交通拥堵”的专题,编辑便把造成交通拥堵的原因与新法一一做了比较,发现有些条款果然称得上是“对症下药”。如果这些条款能够得到很好的执行,应该会从一定程度上缓解都市和都市人所受的交通压力,也正好符合了各界对新法的评价:以人为本、与民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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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大学交通智能研究中心李博士说,目前造成国内及广州交通现状的重要原因在于:
第一,对肇事者处罚的力度不够,他说,国外很多国家,司机一旦发生撞死人事件,这辈子都没机会再开车,而国内没有相关规定;
新法规定:司机肇事逃逸将终生禁止开车
在现实生活中,个别司机在发生交通事故时,为逃避责任,不但不救人,反而会驾车逃跑。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28日通过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如果机动车驾驶人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将被吊销驾照,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详情><进来灌水>
新法正面鼓励:一年内积分为零
可延长驾照审验期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除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外,实行累积记分制度。对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在一年内无累积记分的机动车驾驶人,可以延长机动车驾驶证的审验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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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思想上,长期以来对生命权的尊重没有提高到一定的高度。人的行路意识和生命价值有关,他越是意识到生命的重要,行路越守法。
新法规定:否定“撞了白撞”,以人为本,尊重生命价值
以人为本的出发点让大多数委员最终选择了过错推定原则,否定了交通法草案中“撞了白撞”的条款,规定被改为:机动车与行人或非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如果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一方违反交通法规,且机动车驾驶员已经采取了必要处置措施的,可以减轻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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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法相关规定1:
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须减速
行人违反交规将受罚
刚刚通过的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保护行人的权益,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
与此同时,法律还明确规定,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详情><进来灌水>
新法相关规定2:高速飙车将受重罚
高速公路行车时速不得超120公里 高速飙车将受重罚。刚刚通过的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公安机关交管部门将处二百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法律还对高速公路行车的最高时速作了限制:高速公路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时速不得超过一百二十公里。<详情><进来灌水>
第三,目前国内拿驾照太容易,有些人上几次课就拿到驾照了,而且驾校太多,有关部门监管不严。另外,驾校一般只作技术性的指导,在准司机的思想上缺少教育。
新法规定:法律还规定,机动车的驾驶培训实行社会化,由交通主管部门对驾驶培训学校、驾驶培训班实行资格管理。驾驶培训学校、驾驶培训班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学员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驾驶技能的培训,确保培训质量。任何国家机关以及驾驶培训和考试主管部门不得举办或者参与举办驾驶培训学校、驾驶培训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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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良现象一:“特权车”
新法规定:“特权车”非执行紧急任务不享有优先通行权
全国人大常委会28日通过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对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这类“特权车”的通行作出规定:非执行紧急任务时,不得使用警报器、标志灯具,不享有相应的道路优先通行权。
对于军车,全国人大常委会在审议法律时没有将其纳入“特种车”的管理范畴。<详情><进来灌水>
不良现象二:公车私用
新法规定:公车私用故意遮挡车号牌可处二百元以下罚款
每逢节假日总能遇到长长的婚礼车队,其中有一景就是车号牌用诸如“百年好合”之类的红字遮挡,其中有一部分是在公车私用。刚刚通过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将对这种行为说“不”。
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机动车号牌应当按照规定悬挂并保持清晰、完整,不得故意遮挡、污损。故意遮挡、污损或者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将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详情><进来灌水>
不良现象三:交警乱罚款
新法规定:禁止向交警下达罚款任务
乱罚款现象将得到有效遏制 近年来,个别地方政府给交管部门下达罚款任务,后者则将罚款数额分解给上路执法的交警,完不成任务就没有奖金,结果让过往的司机苦不堪言。28日通过的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规定,任何单位不得给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下达或者变相下达罚款指标,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也不得以罚款数额作为考核交通警察的标准。法律专家认为,这一规定将有利于从源头上杜绝交通管理中的乱罚款现象。<详情><进来灌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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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道路交通事故可以“私了”
28日通过的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这意味着,一些小的交通事故可以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私了”,而不必通过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详情><进来灌水>
二、拖车不得向车主收取费用
有车族最为关心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拖车收费的问题有了定论。全国人大常委会28日通过的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拖车不得向当事人收取费用,并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停放的地点。因采取不正确的方法拖车造成机动车损坏的,应当依法承担补偿责任。<详情><进来灌水>
三、因道路违法施工受损可获赔偿
在道路上违法施工,不仅影响道路通行,还常常会使行人、车辆受到损害。为此,全国人大常委会28日通过的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未经批准,擅自挖掘道路、占用道路施工或者从事其他影响道路交通安全活动的,由道路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活动,并恢复原状,可以依法给予罚款;致使通行的人员、车辆及其他财产遭受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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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醉酒驾车=15日以下拘留+暂扣驾照+500元以上罚款
刚刚通过的道路交通安全法严禁酒后驾车,加大了对饮酒、醉酒后驾车的法律处罚力度。
按照这一法律,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一个月以上三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和暂扣三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对于驾驶公交、出租等营运机动车的,酒后驾车的法律处罚更加严厉。 <详情><进来灌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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