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方 |
反方 |
赔礼道歉罚得太轻
仅仅要求性骚扰者赔礼道歉、或者口诛笔伐,仅仅是隔靴搔痒!其不在乎人格,奈何以人格责之?社会必须手执大棒,给性骚扰者迎头痛击!因此,金钱的抚慰虽然不是最完善的手段,但是在防范性骚扰中是万万不可缺乏的一个措施。从整体的社会效果上来看:法官拒绝经济赔偿,就是放纵性骚扰。(江苏省泰州市人民检察院
邹云翔) |
赔礼道歉恰到好处
在对性的权利构成侵犯的各种行为中,性骚扰处于最轻微的层面。与性骚扰问题有关的,在刑法中,有强奸罪的规定,有奸淫幼女罪的规定,有强制猥亵妇女罪的规定,这些都是达到了比较严重的程度,可以按照犯罪来处理。但性骚扰行为比较复杂,有的甚至都构不成违法,如仅仅一个挑逗的眼神。对不构成犯罪、违法的性骚扰行为的处罚就轻多了,可以依照民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和单位的行政规章来处罚。赔礼道歉、把性骚扰者公开于众,这是最恰当的处罚。(咎龄) |
性骚扰案件需要通过立法解决
对性骚扰案件的界定的确很难,但也正因为此,需要通过立法来解决,而不是把所有事情都留给法庭决定。中国应当就性骚扰制定一部具体的法律。我们应当建立一个支持系统,在法律规定中明确地禁止性骚扰,这就可以使受害者更容易意识到她们所遭受的是性骚扰,而性骚扰是法律不容许的。关于性骚扰的专门立法还有一个重要的象征意义:它表明社会在认真地对待性骚扰问题。
(宗青) |
性骚扰立法为时过早
随着全国首例性骚扰案原告的胜诉,就性骚扰制定一部具体法律的呼声越来越高,但是,“性骚扰”这一概念本身存在诸多模糊、暧昧的区域,法律界线很难界定,而且性骚扰问题取证困难,量刑执法可操作性差,所以目前立法为时过早。在国外有这样的经验教训,处理不好,会导致两性关系紧张,甚至可能导致冤案错案。(冉福) |
这是道德法庭审判吗
最后胜诉了居然就是赔礼道歉,这样就算胜诉了吗?这样就算被告输了吗?难道没有刑事责任吗?为什么没有精神赔偿费?对于恶人,还指望道德法庭的审判?如果不对性骚扰进行严厉处罚,今后这样的事情会越来越多。性骚扰以后,最多丢下一句,你去告我呀,告赢了又怎么样,不过道个歉而已。(张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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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性之事非要法律介入?
法律永远都是二元价值,有罪和无罪。但两性之间的事情最是复杂,哪里是那么简单。比如欧洲的女性就很不理解美国的性骚扰,觉得连拍屁股都算性骚扰,那怎么调情?没有调情,哪里有乐趣?所谓的君子有他们的活法,但他们的活法不见得很有乐趣,也不见得适合别人。请不要总是将之过分简单化,然后直截了当地做二元价值判断。(王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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