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编辑:林怡 绮繁
:::叫板“市民拍违章”:::

   暨南大学行政法研究专家刘老师分析,该活动进行中市民是在参与公共管理活动。但拍摄者和交警方面签订一个承诺书,这是个行政合同关系,市民的地位和警方并不平等。法律上讲,是市民接受警方的委托而不是授权,市民没有执法权。
   问题的关键在于,如果警方采纳了市民的照片引起违章司机的诉讼和复议,按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警方应负全部的举证责任,市民没有这个责任。但当初市民和警方签订的协议书上却明确写着,拍摄者将配合公安部门承担举证责任。
   另一关键点是警方能应付得了诉讼吗?如果每个被拍摄的司机都提起诉讼,警方怎么能应付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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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件回顾
  从2003年7月15日起,广州市交警部门开始试行《关于奖励市民拍摄交通违章的通告》。《通告》规定了拍摄人员资格为年满16周岁、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以及拥有广州市户籍;拍摄对象则是在广州市注册登记的机动车辆;拍摄路段是市区的主要路段;拍摄违章种类为逆向行驶、违反标志标线规定、驾驶和乘坐二轮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以侧坐方式乘坐二轮摩托车、二轮摩托车违反载人规定。 照片经审核确认后,交警部门在违章行为发生后的下一个月20日给予拍摄人员每宗20元奖励。
  截至9月1日,共有近400名市民报名登记并提交了大量车辆违章照片,公安交警部门初步采用达33680张。交通秩序有所好转。 <详情>
  “奖励市民拍违章”实施两个月左右后被交警部门暂停,暂停时间目前定为9月8日到9月23日。暂停原因是该活动在执行过程中出现了一些始料不及的新情况,其中包括拍摄职业化引发的造假勒索等。<详情>

  9月23日下午,广州“市民拍违章照片奖励20元”活动重新启动,但是限定提交者每人每天15张,奖金数额未定。<详情>

            新问题始料不及

问题一:职业拍车族身份尴尬
  对“奖励市民拍摄交通违章”的最大争议在于:“职业拍车族”的出现是否合适。该措施出台后,一些有商业头脑的人迅速行动起来,配上专用相机,守在最佳路段,几乎做到了以此为业。一位知情人士向记者透露,他曾亲眼在交警部门的资料库中看到有人一天就交了220多张有效照片,这样一天就有4000多元的收入。中山大学计算机专业的小刘同学告诉记者,他从7月20日开始做起,至8月底已经有400张照片被采用,1个多月的时间里就有8000元进账。不少人质疑:偷拍可以成为一种职业吗?甚至提出,他们应该交税吗?

问题二:部分拍摄者造假敲诈
  部分拍摄者违章拍摄,或涉嫌制造照相机会、伪造证据,甚至对司机进行敲诈勒索。由于有些路段属车辆违章高发区且有极佳的拍摄位置,因此吸引了很多拍摄者。这些人“长枪短炮”地挤在一处,阻碍了道路畅通。有市民说:“有关部门不让‘走鬼占用天桥,难道这些’职业拍车族‘占用天桥就没人管?”
有司机投诉称,有人站在路边的非机动车道边示意停车,当他在路边停下后,却不见了人,下车后才发现那人正站在车后左拍右拍。

问题三:恶性竞争引发危险
  “职业拍车族”的发展使一开始就处于对立面的司机和拍摄者的关系日趋恶化。中山大学的小刘告诉记者,在他1个来月的拍车时间中,就有两次遇险经历。一次,司机对其施以威胁报复,最后他只能当场把胶卷扯出曝光了事。   

问题四:影响交警正常工作
  另外一种让交警头疼的事情是,因为拍摄地点集中,照片容易重复,为了抢交照片,往往有人在午夜12时开始就在交警队门口排队。这离规定接受照片的时间还有足足8个小时。这对交警队工作的正常开展有很大的影响。


              观点交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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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对
·网友218.20.58.*:
广州的交通情况不容乐观,这两年在路上开车或行走都心惊胆颤。现在用这方法提高驾驶员的自觉性,(特别是外省司机)应该继续下去!

·网友203.120.68.*:
还须执行多一段时间。因为广州的交通问题还没有得到有效的治理,再说这也是市民应尽的责任。

·网友218.20.66.*:
为什么要停止呢?多一些约束,才能让那些违章驾驶的司机遵章守纪,广州经常发生的塞车现象,除了本身设计问题外,很大部分都是因为司机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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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61.151.252.*:
首先交警部门要明白: 拿钱去奖励拍摄违章, 是拿政府的钱也就是我们纳税人的钱, 所以我作为一个纳税人来讲, 我坚决不同意!

·网友211.155.217.*:
这使我想起若干年前广州那些躲在柱子后面等你吐痰丢垃圾然后突然跳出来抓住你的那些红袖章!

·网友211.154.99.*:
关键是催生了广州另一类型的犯罪事件,例如敲诈勒索,制造了各种因拍违章而引起的民事纠纷。广州已经够乱了,还要大家整天在车上为这种事情担心,容易引起交通事故,总之弊大于利,如果军车违章也能受到处罚,那才叫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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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家一致反对

广东省政府法制办公室副主任林魏:应该停止
  对于广州市交警部门推出奖励市民拍摄交通违章,催生出职业“拍车族”的现象,林主任感到很意外。他认为,当拍摄交通违章成为一种职业,这些“拍车族”已成为执法过程中的一个必要环节,而交通违章的管理是交警部门的工作,交警部门不应该通过奖励市民拍摄交通违章让市民参加到执法环节中去,奖励广州市民拍摄交通违章活动应该停止,拍违章也应该废除有偿。

广州市大同律师事务所 朱永平律师
  新措施在规范市民拍摄交通违章活动方面有进步,但仍然没有解决根本问题。引发所有问题的关键在于该项制度本身的有偿性。这种做法名为奖励,实为买卖。虽然限制了每天每人上交的照片数量,但拍摄者可以雇人拍摄,分批分量地进行,甚至发展成更大的产业。
  公民参与管理公共事务更重要的是参与其中的决策过程而不是执行过程,也就是应该在措施出台前广泛咨询公民的意见,集思广益,以制定出一个适合于长远发展的制度。
  处罚者是交警,举证者是市民,如果万一有被处罚者不服,诉讼交警的话,交警可能会面临败诉的危险。因为根据目前我国的法律,证人出庭作证只是一种义务,他可以选择不出庭。而在昨天的会议上,市交警大队的一位负责人也坦承,自己最害怕的问题就是拍摄者不出庭作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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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怎么解决 大家出招
·措施出台前应经过充分的论证:
  在一项措施出台前,应该由人大、政协出面,成立一个专门的委员会,征求各方的意见,经过充分的论证和酝酿,使措施更完善。

·把拍车作为职业固定下来:
  建议从警校招募几百人,穿着制服,分散在城市各处,使其成为一个合法的职业,又能避免其他的社会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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