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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富士康撤消对第一财经日报诉讼
 9月3日,第一财经日报社与富士康科技集团发表联合声明,称本着“和谐发展,善意解决”的精神,同意撤消诉讼,双方对给对方所造成的困扰互致歉意…
 秦朔:为什么是和解 还有歉意
 富士康事件:媒企不打不成交?
 富士康案 因“和解”而没了“和谐”
 台首富向2名大陆记者索赔3000万 降为1元
 最新评论:
 ·昝爱宗:给“一财”老总:除非你们是被迫说了假话
 ·中国青年报:富士康事件:公共事件不宜私了
 ·大河报:回避原则问题的和解不和谐
 ·潇湘晨报:历史这一天发出重重的叹息
 ·杨涛:理解媒体,监督权力
 ·李金林:没有血性的《第一财经日报》
 ·老虎庙:富士康导一财演一出没母亲的母亲节
 ·孙旭阳:谁来告诉我们真相
 ·付亮:富士康错了 有些媒体是得罪不起的
 ·韩方明:郭台铭们不是值得我们尊重的企业家
 ·言实:不要被王佑的眼泪迷住了你的眼睛
 ·展江:富士康诉记者案,国人的法制大讲堂
 ·张锐:全国新闻界同仁的胜利?对不起,别算上我!
 富士康案3点要害
 正视诉讼:
  争议:法院冻结记者财产并非于法无据
  深圳法院:受理有据查封合法,将尽快开庭早日审结
 何须悲情:
  被告记者翁宝:这是中国新闻界的9.11事件
  全球媒体撑腰,苹果着急,富士康料将不战而退
 超越诉讼:
  富士康案中可疑的第三方力量
  富士康案 劳动执法部门哪里去了?
 专家说法:“这是一种震慑、淫威”
 杨立新(国内著名侵权法专家,人民大学教授)
  对于新闻记者名誉侵权案件,原则上不将记者列为被告,只以报社法人为被告,这在最高法院出具的司法解释中有规定。只有当事人非报社正式员工,即为通讯员时,起诉方才能将通讯员列为第二被告。“如果法院已受理,当事人可以申请将被告变更为单位法人”。(详细>>>)
 贺卫方(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
  这是一种震慑、淫威,他是要用这样一种方式使其他的媒体产生一种寒蝉效应,我想这也是案件处理中司法界必须要考量的问题,如果媒体对企业行为、政府行为都不敢去发表批评性的意见,那不是一件很可怕的事情?这个案子无论结果如何,到目前让人非常忧虑。(详细>>>)
 相关专题:拍案惊奇 司法不是名企打狗棍
 司法解释:新闻记者履行职务的报道,只能告单位
  最高法院在93年出具的《关于审理名誉权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中第六点表述如下:应根据原告的起诉确定被告。只诉作者的,列作者为被告;只诉新闻出版单位的,列新闻出版单位为被告;对作者和新闻出版单位都提起诉讼的,将作者和新闻出版单位均列为被告,但作者与新闻出版单位为隶属关系,作品系作者履行职务所形成的,只列单位为被告。
 相关案例:
  台湾首富郭台铭在台有过同类诉讼操作
   2004年4月29日,台湾《工商时报》刊出记者旷文琪的一篇报道,鸿海认为文中暗指鸿海产品价格高、质量有问题,其商业利益损失达3000万元新台币,于当年5月向法院申请假扣押旷文琪财产获准。
  此事引起了台湾新闻界的强烈反弹,台湾记者协会发表声明谴责鸿海,同时发动新闻界联署。强大压力下,鸿海撤销诉讼,2004年12月20日和《工商时报》及旷文琪达成和解。(详细>>>)
  深圳泰明国贸诉杨剑昌名誉侵权索赔1734万元
  1998年2月,因与彭海怀有关的几桩骗案被捅破,彭以其深圳市泰明国贸商场有限公司的名义,状告深圳市罗湖区消费者委员会干部杨剑昌名誉侵权,要求杨个人赔偿1734万元,创下建国以来个人被索赔的最高记录。
  两年后,市中院认定原告“不具备法人资格,其以法人名义提起本案诉讼不符合法律规定”。(详细>>>)
 国内外媒体关注中国的“血汗工厂”:
 ·将中国妖魔化为世界血汗工厂 谁害怕中国
 ·公布“血汗工厂”是一场自我救赎
 ·耐克承认旗下有“血汗工厂” 不许员工喝水
 ·被指为供应商血汗工厂 沃尔玛再遭工会起诉
 ·被曝光后拒不整改 广东8家血汗工厂再遭谴责
 ·广州年底公布欠薪及违法加班“血汗工厂”
 主角
 甲方:
 第一财经日报

记者王佑:富士康系列报道情况说明
“解剖”富士康 六大疑问请教博友

编委 翁宝 博客:艰难时刻 谢谢支持
对于我和王佑,这是值得纪念的时刻
翁宝:是第一次,更希望是最后一次

第一财经总编秦朔访谈
 乙方:
 台湾首富郭台铭 鸿富锦 富士康简介
 郭台铭其人其事

郭台铭:华人电子业的“成吉思汗”
 缘由:聚焦"血汗工厂"富士康
6月11日 英国《星期日邮报》报道
6月15日 《第一财经日报》报道:《富士康员工:机器罚你站12小时》
6月19日 富士康反驳“血汗工厂”说 称报道严重失实
6月22日 《第一财经日报》第二篇报道:《富士康离职员工:底薪很低福利很好》
8月17日 苹果公司公布调查结果:大部分合格,部分不足
 调查
 专题制作组

 主 编: 弘二

 编 辑: 耗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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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富士康再爆"天价索赔"案 7000万诉跳槽员工
 ·我们是不是被“富士康们”忽悠了?
 ·第一财经日报再次声明:将坚决反击到底
 ·富士康深圳基地实地调查:员工怀念加班的日子
 ·富士康首发声明:公司员工99%都是健康强壮的
 ·专家质疑深圳中院 称富士康诉讼对象完全错误
 ·深圳中院称记者遭索赔案程序无误
 ·大陆记者遭巨额索赔 台报称“大鲸鱼对小虾米”
 ·富士康案唯一的输家将是深圳中院
 ·鸿富锦公司至今未成立工会
 ·富士康案被诉记者财产解冻 疑因乃苹果介入
 ·法院冻结记者财产并非于法无据
 ·深圳法院同意冻结2记者财产
 ·被告记者申请资产解冻 尚未获法院支持
 ·《第一财经日报》发函谴责富士康
 ·富士康索赔3000万续:被告记者未接到应诉通知
 ·深圳鸿富锦公司诉《第一财经日报》编委翁宝起诉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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